
阅读其他散文请点击:
https://www.vava8.com/index.php?app=index&act=view&id=22592
询问:不知道我能否用这篇散文参加贵版的活动啊。它本在我的计划之内,准备收入到我的散文系列中,因为看到贵版的要求,我今天就先把它完成了。请问是否满足要求吗?如果没有,也没有关系,我可以再重写一个。谢谢!
特此说明:本文章是今天在家里写的,离散文中的目的地相隔万里不止,里面的所有图片均来自于网络。
++++++++++++++++++++++++++++
丹·布朗的小说风靡全球那年,我们刚新婚不久。我被派到东京,她被派到巴黎。双方单位都说好了,一年后就回家。但后来她又被安排到了其他国家。每年夏天,我休假一个月,飞到她所在的地方去相聚,春节我们都回北京,再相聚一个月。四年,就这样奇怪的牛郎织女生活。
第一年夏天,我飞去了巴黎,因为她在那里。

我手里有两本书。《走遍全球(巴黎)》和《达芬奇密码》。后者被我翻得最多,小说确实很好看,但更因为我把它当成了旅游指南。丹·布朗精确地描述了巴黎中心区域的地图,尤其是从凯旋门到卢浮宫那一段。对于一个要把一个月假期逛出最大价值的人来说,这比任何攻略都好用。
妻子白天要正常上班,否则她就攒不够春节那个长假期。她说,你自己一个人好好逛,天黑之前回来就行。她知道我担心巴黎的治安,而我知道她会等我。
每天早晨睡个大懒觉,起来后妻子已经上班走了,早餐就在桌子上,有时候已经凉了。我从拉第芳思坐地铁出发。到底是2号线还是1号线,我现在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很快就到了核心区域。我总是先到凯旋门,以那个八字辐射路口为起点,每天选一条路开始瞎逛。香榭丽舍,或者别的什么方向。但无论我选哪条路,最终往往都会逛到协和广场附近。然后坐地铁回去。
好像有一种宿命感。你走得再远,最后还是会回到离她近的地方。

我逛得不紧不慢。反正天黑之前回去就行。她在等我。就像我也在遥远的另一个角落等她回去一样。那时候,我们以为我们只需要等一年。
丹·布朗是个故弄玄虚的高手。他在小说里塞满了真假难辨的细节和轶闻趣事。圣叙尔皮斯教堂的玫瑰线,卢浮宫的拱门与太阳王路易十四的传说,还有那些关于圣殿骑士团和郇山隐修会的八卦。你明知道有些东西是他编的,但你还是会被勾起了兴趣。你忍不住想去亲眼看看那些地方,看看他说的到底有几分真,几分假。
那些石头建筑本来只是石头。但有了故事,它们就开始说话了。
那天午后,我终于进了卢浮宫。
大画廊比我想象的要长得多。我找到了拉斐尔,找到了提香。那是我第一次到欧洲,第一次在这么近的距离看那些只在画册里见过的巨大油画。那种新鲜感,至今还记得。
然后我进了那个专门的房间。
《蒙娜丽莎》就挂在墙上。隔着玻璃罩,隔着栏杆,隔得有些远。
我站在那里看了很久。说不上失望,但总觉得不满意。你看到了,又好像没完全看到。她的微笑就在那里,但隔着那层玻璃,像隔了一个世界。

我想起了《达芬奇密码》的结尾。丹·布朗暗示女主人公索菲亚是耶稣的后代。作为一个悬疑小说的结局,这个答案太扯了,太刻意了。但我记得自己读完的时候,心里是愿意相信的。
站在那幅画面前,我忽然觉得,那种“看到了,又不满意,但还是愿意相信”的感觉,很熟悉。
就像那时候我对我们的夫妻生活。有遗憾。两地分居,一年只见两次。但我愿意相信她能回来,因为我们之前已经相依为命在一起了八年。
还有一件事。丹·布朗在小说里对《最后的晚餐》写了很多八卦。圣杯、抹大拉的玛利亚、约翰其实是女性……他写得太精彩了,以至于在我的记忆里,我一直以为我也在卢浮宫见过那幅画。

其实我知道它不在那里。真正的画作在佛罗伦萨,哦,不,是米兰,是画在墙上的,据说已经斑驳严重。我从来没去过那个城市。
但我的记忆就那么被重构了。你记住的不是真实,而是那些被故事照亮过的东西。
好像是下午4:30左右,卢浮宫关门的时候,我才从卢浮宫出来,穿过杜乐丽花园往协和广场方向走。方尖碑在夕阳里显得很漂亮。无论从凯旋门的哪条路出发,我每天最后总会走到这里。然后从这里坐地铁回去。

我得回去了。她在等我。拉第芳思的灯光已经亮起来。推开门,她已经做好了晚饭。
她会很认真地听我聊今天都逛了哪里,我也很愿意分享。那些石头建筑、那些雕塑、那些画、那些小说里的八卦,陪着这顿晚饭,显得格外重要。
她总说,就这一次,共一年,我要熬一熬。等回到我身边,她就再也不离开我了。跟我生儿育女,浪迹天涯。
那天晚上,我只知道巴黎的暮色很美。拉第芳思的灯光很暖。她在等我回去吃饭。
但后来我却等了四年,我熬了四年。但那是后来的事了。她最后回到了我身边,此后真的为我生了一个宝贝女儿,真的陪着我浪迹天涯。她都做到了。
那本《达芬奇密码》,我后来很少翻,那一个月,我成功把它翻脱了线,但我始终舍不得丢,它摆在我北京家里的书架上,跟我最钟爱的其他书一起。其他书都光鲜亮丽,唯有那一本,破破烂烂。书里夹着一张用过的巴黎地铁票,黑色字,也是邹邹巴巴,日期早已模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