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驳虎主笔
新加坡总理拍胸脯保证,马六甲海峡永不收费,无论出发点是什么,这样的态度都值得伊朗好好学习。
日前,新加坡总理黄循财与印尼总统普拉博沃共同做出承诺,双方将确保马六甲海峡始终向所有国家开放。
这次两人高调表态最直接的原因,不光是为了回应此前引发国际舆论震动的所谓“马六甲海峡收费论”,同时也可以视作是对伊朗试图对霍尔木兹海峡收费的行为,施加道义压力。

今年4月,印尼财政部长普尔巴亚曾公开提出,印尼或许可以参考伊朗在霍尔木兹海峡的模式,对通过马六甲海峡的船只征收通行费。
这一言论随即引发各国的担忧。尽管印尼外交部很快澄清,普尔巴亚随后也改口称自己“不是认真的”,但外界的疑虑未完全消除。
此次普拉博沃与黄循财共同重申“马六甲始终保持开放”,等同于在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层面上,排除了未来单方面收费或封锁的可能性。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普拉博沃和黄循财在联合记者会上,均特别强调了两国将严格遵守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其实这一点才是最关键的,要比干巴巴地承诺“马六甲海峡将来始终开放”要更有说服力。
深入讨论“马六甲海峡”收费论之前,我们需要先回过头来看伊朗在霍尔木兹海峡上的操作。此前,伊朗不论是之前封锁海峡,还是现在说要在60天后搞收费制度,理论上都是有国际海洋法依据的,它不是随口一说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但最关键的问题是,伊朗在海峡问题上援引的国际海洋法,跟全世界绝大部分国家遵守的不一样。
简而言之,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包括咱们中国在内,现在遵守的是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也就是这次普拉博沃与黄循财表示会遵守的法律。而伊朗在法律层面上,则退回到了更古老的 1958年《日内瓦海洋法公约》框架。
对于国际海峡的通航权,这两套法律的相关规定有着天壤之别。1982年的新公约规定,只要是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所有国家的船只和飞机都享有过境通行权。沿岸国无权单方面中止、阻碍通行,更不能无故收费——这也叫“过境通行权”。
而1958年的老公约则只承认“无害通过权”。在这种原则下,海峡沿岸国的权力要大得多。
首先,任何船只与飞机的通过必须是“无害”的,不能损害沿岸国的安全和秩序。而如果沿岸国认为一艘船的过航“有害”,危害了其国家安全,那么它就有权把这艘船拦下来。
另外,传统的国际海洋法规定,虽然沿岸国不能单纯收过路费,但它可以为具体服务收费,比如导航、搜救、疏浚航道等等。而这就是现在伊朗要搞收费站的依据。
不久前伊朗驻华大使法兹里在接受采访时就说得很明白:伊朗不会向过境船舶收取传统通航费,但将依规收取配套海事服务费。

谁都知道伊朗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们既想原地躺着收费,还想给自己找个所谓合法的理由。
更关键的是,法兹里还表示,伊朗在确定收取服务费的水平和性质时,中国及其他友好国家将获得“特殊考虑”。他没有具体说明这些特殊考虑将包含哪些内容,但只要是收了钱,那就是跟战前的状态不一样。
中方现在虽然没有明说要求“海峡恢复战前状态”,但作为早已签署并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国家,同时作为中东石油的最大买家之一,中方的态度其实是不言自明的。
只不过出于政治、外交上考虑,中方不会把话说得那么清楚,而是强调:霍尔木兹海峡是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其自由通行符合各方利益。
再看马六甲海峡的问题。其实这次新加坡跟印尼联合发声,某种程度上也是给中方吃一颗“定心丸”——毕竟马六甲海峡对于中国的重要性是众所周知的。
尽管他们这么承诺了,可问题在于,这条海上生命线在战时的真正控制权,从来都是在美国手中,而不是新加坡或者印尼。

一旦将来国运之战打响,美军极有可能启动战时封锁预案。
届时,美国既可以通过直接派驻航母编队、核潜艇在海峡东、西两端出入口实施物理封锁,拦截、登临甚至扣押特定国家的能源和贸易船只。也可以通过对新加坡等关键节点施加政治与军事高压,强行将战时管制令凌驾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上。
尽管新加坡与印尼两国在主观上不愿被卷入中美之间大国对抗,更不希望海峡停摆切断自身的经济命脉,但真的到了那个时候,他们也是没办法反抗的,只能任由美国单方面行动。
对于这种地缘现实,中方是很清醒的。这也解释了为何中国近年来一边积极维护现行海洋法秩序,一边不遗余力地推进能源进口路线的多元化,尤其是加强跨境陆地油气管线的布局,同时维持国内高水平的能源战略储备。
面对可能到来的“马六甲困局”,中方正在做好一切准备。霍尔木兹海峡卡不了中方的脖子,马六甲海峡也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