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虫言人间】 21 | 《同桌的你》
大学里,我学的专业叫“精密制造”。我是开学以后看到课程表,才发现自己可能报错了志愿。
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我爸爸一水给我填的是医学+军校,也就是军医大那一系列。直到快提交了,他才猛然意识到:就我那一米五、九十斤的身板,估计连体检这一关都未必过得去。
于是我终于获得了自主选择专业的权利。
我本来就不喜欢学医。至于军校嘛,因为我觉得它们可能不喜欢我,所以我也就不喜欢它们了。
那几年,电子表、全自动手表正流行。我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鬼使神差地望文生义,报了一个“精密制造”。
我当时的想法非常朴素:以后谁的电子表坏了,拿来,我三下五除二给你修好,多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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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进了大学才知道,这个“精密制造”和我想象中的“修表”,大概就像“北京烤鸭”和“北京动物园”之间的关系。
高等物理,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微型计算机,仪器与仪表……
直到最后这个课程里,好歹还出现了一个“表”字,而且确实跟电子有关。
于是我大学四年,根本没有修过一块表, 倒是把自己修得越来越不像一个工科学生。
同学们大多在准备考研的时候,我除了看电影,就是参与各种不务正业的事情。
大学里的学生会有各种文艺团体,我先后混进了文学协会和音乐协会,最后居然成了两个协会的双重秘书长。组织笔会,搞音乐鉴赏,偶尔还发表一点自己都不知道算不算文章的东西。
年轻人如果脸皮厚,所以出点风头很容易。我并不是脸皮厚,只是年少不知道啥时脸皮。
剩下的时间,我继续读我的外国诗歌、小说、传记和哲学。
直到那一天,我做出了一生最重要的决定:我突然把书合上,辞掉所有社会职务,骑着一辆自行车,把整个城市一条街一条街地转。
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人生中有些阶段,就是这样突然结束的。没有典礼,没有仪式,就是有一刻,你忽然不想再做了,于是便不做了。转眼已是2026。
毕业那阵子,校园里正流行老狼的《同桌的你》。那些男男女女的同学,唱得死去活来。
我只想笑。
这都什么玩意儿?大学里根本就没有“同桌”一说。谁特么借你橡皮?
是的,有些歌,哪怕是很俗的歌,也是要等你经历过一些事情以后,才知道它究竟唱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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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我被分配到一个机关单位。刚进去没多久,我就发现自己像投错了胎。
我要逃。
但那个年代,想逃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最体面的逃法就是考研,那个我毕业前还十分鄙视的事情。
结果真去考,居然还考得上。于是我去读了研究生。
只读了半年。又不想读了。
那时候《同桌的你》里借出去的橡皮,或许已经变成了英文里的 rubber。而我依然没有真正成熟。
偶尔碰到一个喜欢的姑娘,也不过是在心里想象一下《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
嗯,应该很顺滑,仅此而已。
退学以后,我自己找了一家合资制造公司,好歹我的本科专业,多少还算跟得上当时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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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给我安排了一个师傅。
师傅其实比我小一岁, 大专进来的,后来又自己读完了本科。
看得出来,是个天真被早熟的人,那时候已经结婚了,家里那口子据说做生意。
师傅叫梅。
她长得很漂亮,有一头很长、很黑的头发,是那种我愿意伸手穿过去的黑发。
但仅此而已,我从来没有过什么非分之想。那时候的我,还没有真正进入“男女之间的刚需”的那个阶段。
至少,我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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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梅的工作配合得非常默契。她很欣赏我的工作能力。
那时候办公室里有充裕的时间可以聊天。每天上班,先打水,泡茶,然后聊几句。
慢慢地,我知道了她的生活非常不幸福。丈夫酗酒,赌博,还家暴。她想离婚,可是离不了。
我奇怪,原来世界上真的有“离不了的婚”。后来知道:有些婚姻不是因为爱而存在,而是因为控制。她每一次试图离开,换来的都可能是更加猛烈的控制。
那时候的我还不懂得怎么安慰一个人,何况是个异性,所以我没有安慰她。但是我对不能离婚的不理解有时让她很尴尬,这是后来她告诉我的。
我只是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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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也喜欢读书。她喜欢的书籍和我停止读书之前差不多。
我从宿舍带来办公室的那些书,她借了不少。记得有《海涅诗集》,还有《罗曼·罗兰传》什么的。
她还书的时候,书总是被包好了书皮,是那种小碎花纸做的书皮,还带着一点香气。
我们偶尔一起出差。
有一次回来的火车上,她一路都在织毛衣。我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织的。去的时候织,办完事情回来还在织。
车窗外的景物一片一片地往后退。她低着头,一针一针地织。
突然,她抬起头说:“终于织完了。”
停了一下,又说:“希望合身。”
然后就把毛衣往我的包里塞。
那件毛衣后来跟着我去了加拿大,又去了美国。我穿了很多年,直到今天,它还躺在我的衣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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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国的事情安排得很突然。
偶然看到一个移民中介的小广告,试着问了一下。没想到一切居然出奇地顺利。
但我没有马上走。
离职手续全部办完以后,我还义务留下来工作了将近一个月。
那时候,我们共同负责的工程项目也刚好接近收尾。单位给我安排了各种告别活动。团委的, 工会的, 部门的,
项目组的。
每一次,梅都在。每一次,她都认真听我唱那首《同桌的你》。
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首我大学时代最嫌弃的歌,突然变成了我表达离别心情的唯一方式。
我唱它,可能我其实已经慢慢喜欢上了这首歌。或者,我喜欢上的并不是这首歌,而是它所代表的那些东西:
那些已经回不去的年轻岁月,那些来不及说出口的话。那些以为以后还会见面,结果后来再也没有见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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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次,是几个老领导为我安排的小型离别聚会。地点在一家卡拉OK包房。
饭吃得有些沉闷,酒也似乎没有什么味道。
唱歌的时候,几个老领导都有些伤感。
轮到梅,她唱的是那首《斯卡伯勒集市》。
歌声响起来,又停下来,但似乎停不下来。
那首歌有一种很奇怪的魔性,忧伤,却又平静,像一阵风在很远的地方吹过来,然后在房间里久久回旋。
谁都没有说话。
梅放下话筒回到餐桌,但歌似乎没唱完,歌声自己还在继续。
那首歌德特点就是这样,很短,但永远没有结尾。。。
我现在写这些的时候,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忽然觉得,那一刻完全不像是在二十多年前,而是在昨天。
然后,轮到我。
我还是逃不过,我也从来没想过唱别的,就有点了那首《同桌的你》。
我感觉唱得并不好,又不知道为什么没唱好,但那天也没有人在乎唱得好不好。
唱到最后一句的时候,我忽然看见梅站了起来。
下一秒,她像疯了一样扑过来,紧紧抱住我。然后泣不成声。
我整个人僵在那里,不知道手该放在哪里。
几个老领导显然也完全没有准备。
但他们毕竟都是老江湖,很快,一个接一个地站起来,什么也没说,出去抽烟了。
很久。
包房里只剩下我们两个,抱着哭。还有那些歌唱完以后,久久没有散去的余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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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把自己最后收藏的那些书,都交给了梅。而她把一张CD给了我, 里面有《斯卡伯勒集市》。
我落脚加拿大卡尔加里以后,专门给它配了一台音响。
那时候的卡尔加里很冷。有时候晚上回家,屋子里安静得只剩下暖气的声音。
我会把那张CD放进去,《斯卡伯勒集市》缓缓响起来,屋子里开始变得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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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梅用了我当时的办公桌,这样在不同的时间里我们成了真正的同桌。很多年以后,我听说梅终于成功离婚了。听说她过得还不错。再后来,她接替了我们老领导的职务。
我们一直还是微信里的朋友,偶尔互相点赞,偶尔说几句话。
而我们上一次见面,仍然是那间卡拉OK包房,是老领导们出去抽烟的那一天。
而在那以后,我从来没有再唱《同桌的你》,一次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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