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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0:55

商标太像 一家中国奶茶店要赔LV一千万

“这是一起国内新茶饮行业发展至今,首例由国际顶级奢侈品牌发起且一审判赔金额突破千万元级的商标侵权诉讼。”

一家名叫茉莉奶白的中国奶茶品牌,和国际奢侈品巨头LV,杠上了。

昨天(7月2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认定茉莉奶白使用的7件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侵犯了LV相关商标权,判决书中写道:

◎ 立即停止全部商标侵权行为;

◎ 向LV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30万元;

◎ 在官网、微博、公众号、小程序、小红书、抖音六大官方账号首页刊登致歉声明、消除影响。

图源:网络

判决结果一经公布,茉莉奶白创始人张伯丞立刻在媒体上表示,将在15天内提起上诉。

关于这个国际奢侈品巨头告中国奶茶店的现象级商标维权案,还未有最终定论。

茉莉奶白选择上诉,原因并不难理解。一旦判决生效,其面临的不仅是1030万元的赔偿,还包括对现有品牌视觉体系的全面调整,有业内人士表示,仅天价赔款和一口气更换两千多家门店的标识就是一笔巨额支出,与此同时,若侵权认定最终成立,相当于留下了“案底”,增加未来企业在扩张、融资及资本市场运作中的合规压力。

一边是拥有170多年历史、年营收超过800亿欧元的奢侈品巨头,另一边则是成立不到五年中国新消费品牌,再加上1030万的天价赔偿,消息一出,舆论哗然。

01

前因后果

虽事发突然,但LV和茉莉奶白其实早有纠葛。

2021年,茉莉奶白在深圳开出了第一家门店。随后几年迅速扩张,如今在全国29个省份已经有超过2400家门店,还有50多家海外门店。

2022年起,茉莉奶白陆续开始申请注册品牌标识。早期,它的核心视觉元素是一朵白色的茉莉花。2024年开始,茉莉奶白逐渐从早期的偏中式风格转向简约轻奢风,核心元素更换为一个四瓣对称的四叶花卉图形。

而这个黑色几何花朵,“撞脸”了LV经典老花中的四叶花卉图案。

图源:网络

对茉莉奶白来说,这是一次成功的“升级”。

随着品牌影响力扩大,相关讨论开始在社交媒体发酵:有人发帖问茉莉奶白是否和LV联名;不少人将其作为“LV平替奶茶”拍照打卡;而印有粉色底色上平铺四叶花卉LOGO的手提袋也被二创成各种“高定感”包袋和饰品,相关内容颇受欢迎。

但对于LV而言,或许正是这一类持续扩散的公众联想,令其认为茉莉奶白存在“搭便车”的嫌疑,并据此主张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

图源:小红书

于是,2025年5月,LV一纸诉状,将茉莉奶白告上了法庭,一年后,后者一审败诉。

02

谁对谁错

事发后,围绕“茉莉奶白是否真的侵权了LV”,舆论分化出两类声音。

一类是茉莉奶白支持者。

他们认为,LV的老花LOGO本身就借鉴了中国古代的宝相花纹元素,既然传统文化属于公共资源,那么企业基于传统元素进行再创作,并不应被简单等同于侵权。

如今反而在注册商标后起诉国产品牌,简直“倒反天罡”。

为此,他们开始考据LV老花图案与中国传统纹样之间的关联,试图从历史文物、传统装饰图案中寻找相似案例,作为茉莉奶白的论据。

图源:微博

还有观点则认为LV格局太小,作为经营范围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行业,即便图形存在相似之处,也未必会对消费者造成实际混淆,在他们看来,1030万元的赔偿金额显得过于严厉。

这些观点背后,多少带有一种朴素的情感投射:一边是国际奢侈品巨头,一边是快速成长的国产新消费品牌。双方体量悬殊,而后者坚持上诉,本身就具有某种蚍蜉撼树般的戏剧性和感染力。

与此同时,也有不少声音支持LV。

在他们看来,商标侵权首先是法律问题,是否构成侵权,应以商标法及相关司法认定为依据。

公开信息显示,2023年以来,茉莉奶白陆续申请了多个四叶花卉标识,都被知识产权局驳回或宣告无效。有人认为,被驳回恰恰说明相关图形与LV既有商标之间存在较高的近似性风险。

但在连续3年商标注册申请未通过的情况下,茉莉奶白至今依然在使用这些标识,本身就是明知故犯的擦边球。

图源:网络

与此同时,茉莉奶白并不是唯一一个品牌标识酷似奢侈品的新消费品牌。一旦这种擦边借由舆论和情绪合法化,类似以东方美学之名、行商标侵权之实的现象或许会越来越多。

很大程度上,这些人真正支持的不是LV,而是捍卫我国在版权和商标方面的相关法规,进一步推演,也是对我国营商环境的合理维护。

大头有话说

围绕茉莉奶白与LV的这场侵权诉讼,还有几大问题悬而待决:

一个品牌到底能不能借鉴另一个品牌的设计元素?

消费者觉得“像”,在法律上算不算侵权?

一场商标官司,又会给一家高速扩张中的消费品牌带来多大影响?

我们也咨询了品牌战略顾问、律师、投资人等专家的看法,一起来看看吧~

段传敏

■ 高端品牌实验室发起人 

■ 知名财经作家

从金额来看,它可以说是近年来商标诉讼中判赔金额最高的案例之一。按照我国《商标法》的一般规定,惩罚性赔偿通常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而本案最终判赔超过1000万元,大大超出了很多人的预期。并且,由LV这样一个国际知名品牌参与诉讼,也进一步放大了案件的社会影响力。

不过,相比于简单讨论判罚是否过重,我更关注的是,这个案例本身是否具有普适性,是否能够体现统一大市场背景下法律适用的公平性和一致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 第一,本案涉及的并不是LV的主商标,而是保护性商标或者辅助图形商标,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依然作出了如此高额的判罚,那么,法院高额判赔的具体依据究竟是什么,判罚标准究竟主要依据企业的行为,还是更多考虑了LV品牌本身的知名度?

图源:网络

◎ 第二,对于商标近似的认定标准,我认为也需要进一步明确。我仔细比较过双方图形,虽然整体风格接近,但依然存在一些细微差异。

国内类似的商标侵权案件一直比较复杂,因为很多企业都会在原有图形基础上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或创新,希望借此形成新的设计。

从本次案件的具体图形来看,我认为四叶花纹本身属于比较常见的设计元素,并不具有排他性的保护。茉莉奶白所使用的图形,与LV相比,在菱形结构、叶片比例等细节上确实存在一定调整。

那么,法院究竟如何界定“近似”、如何区分模仿与创新?

◎ 第三,企业是否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从目前公开信息来看,我认为很难直接认定茉莉奶白存在故意攀附LV品牌的主观恶意。它没有直接借助LV进行关联宣传,也没有明确宣称与LV存在联系。它的问题在于,尽管商标注册未获通过,却仍然继续使用相关标识,这体现的是对商标法律风险的忽视,而不一定能够直接等同于恶意侵权。

◎ 第四,如果一家国内企业注册了类似中国传统建筑纹样、传统纹饰等公共文化元素,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原创设计,即便最终成功完成注册,未来是否仍可能被认定为恶意注册?

我希望看到的是,无论国内企业还是国际企业,在商标注册、商标保护和司法裁判中,都能够适用同一套标准,而不是因为品牌影响力不同,就形成不同的保护力度。

此外,还有个观点认为,能够被LV起诉,本身就说明品牌已经获得国际大牌的关注,甚至还能借此获得流量和曝光。但我认为,这本质上仍然是一种占便宜、蹭热度的短期思维。

无论从企业心态还是品牌建设角度来看,这种做法都不可取,也应当尽量避免。因为短期或许能够获得关注,但长期来看,公众更容易因此质疑企业的诚信和商业道德。

朱璟

■ 上海思启睿知识产权联合创始人

法院认定茉莉奶白侵权的核心依据是商标法意义上的“实质性相似”,主要基于四点:

◎ 商标性使用:茉莉奶白将四叶花卉图形大规模用于门店招牌、产品包装等核心位置,构成“商标性使用”,已超出普通装饰范畴。

◎ 视觉高度近似:判断商标近似应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其图形整体呈四瓣对称结构、中心带圆点等设计,与LV的注册商标构成“实质性相似”。

◎ 混淆可能性:考虑到LV商标的全球极高知名度,在茶饮场景中使用近似标识,易使消费者误认为双方存在关联(如联名、授权关系),构成商标侵权。

◎ LV商标的“驰名商标”保护:LV品牌及Monogram图案在中国已被多次认定为驰名商标,享受跨类保护;即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不限于注册类别,可延及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

而1030万元高额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

▶▷LV提交了充分的损失/获利证据:包括茉莉奶白门店数量(超千家)、单店营收、侵权标识使用范围(杯身、包装、小程序、社交媒体等)等;

▶▷惩罚性因素:值得注意的是,茉莉奶白的相关商标申请均被驳回或无效,其“明知”风险仍大规模使用的情节,可能成为法院确定高额赔偿的重要考量;

▶▷品牌商誉损害严重:LV强调其高端形象因被“平价茶饮”使用而稀释,法院可能采纳了这一主张。

对于这件事,舆论反应很激烈,两派观点分别代表了法理与情理的碰撞,都有其内在逻辑。但在法律上,“灵感来源”与“商标侵权”是两个问题,只要商标合法注册,司法就必须保护其专用权。

无论图案文化渊源如何,LV已在全球注册并长期使用,获得极强的“第二含义”和显著性。而茉莉奶白的商标申请屡次被驳回,说明官方审查员也认为其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客观上存在攀附商誉的意图。

我个人认为,法院的判决在法律框架内是严谨的,舆论的“文化挪用”声音,更多是呼吁制度层面关注传统资源的保护,但在个案中,不能以此对抗一个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未来,在司法层面,审理涉及传统元素的案件时,法院可能会更审慎地审查商标的显著性,严格界定公共领域与私权保护的边界;在立法和政策层面,亟需加强对优秀传统纹样等公共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引导,并建立更清晰的确权规则,平衡文化传承与商业创新。

葛贤通

■ 菁财资本创始人  

■ 法律财务战略管理三栖专家

一些网友认为,奢侈大牌其实借用了很多中国的古代元素,但是注册商标之后来搞茉莉奶白,这种情绪非常真实,但这种情绪本质上是一种朴素的文化共情与公平感知,有其情感层面的合理性,但本质混淆了 “公共文化元素” 与 “注册商标” 的法律边界。

根据公开的品牌设计史料,LV Monogram 四叶花卉诞生于1896年,核心灵感源自欧洲新哥特装饰风格与日本家纹美学,目前并无直接取材于中国古代纹样的明确依据。

图源:网络

网友的情绪之所以能引发共鸣,核心在于大家普遍有一个认知:花卉、几何这类基础图形元素属于公共文化资源,任何人都可以使用,不应该被某家品牌“垄断”。

但从法律和商业逻辑上而言,商标法保护的从来不是“四叶花”这个基础元素本身,而是经过品牌设计、形成独特识别性、并通过注册获得专用权的具体图形表达。

就像没有人能垄断“月亮”这个元素,但特定设计的月亮图形可以成为注册商标。LV 的四叶花卉经过一百多年的持续使用和品牌投入,已经和品牌建立了唯一对应的强关联,这才是法律保护的核心。

反过来讲,中国品牌也完全可以从传统文化中提取元素,注册成自己的商标并获得法律保护。事实上很多国潮品牌已经在这么做了。

因此商标侵权的核心判定标准不在于“能不能用传统元素”“元素来自哪里”,而是“是否构成商标性使用+是否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这就不能只看单朵茉莉花图案是否源自传统,而要看它的“商业性使用方式”。

从目前公开的信息看,茉莉奶白部分周边产品和物料,确实将白花图案以特定排列、重复平铺的形式,应用在了杯套、纸袋等介质上,其整体视觉效果和LV经典Monogram铺陈风格形成了较高的关联联想。

很多消费者在社交平台自发将其称为“LV平替奶茶”“花几十块拿捏老花”等,这本身其实就构成了市场混淆的初步证据。

因此,如果茉莉奶白的使用方式,让普通消费者误以为与LV存在联名、授权等关系,那就进入了“擦边”甚至侵权的范畴。

总体而言,这是一起国内新茶饮行业发展至今,首例由国际顶级奢侈品牌发起且一审判赔金额突破千万元级的商标侵权诉讼。

它可能成为中国餐饮连锁品牌“知识产权合规”的一个分水岭事件。过去一级市场投资人看消费品牌,更看重门店数量、GMV增速等;我相信未来知识产权合规性会成为投前尽调的核心硬指标——一个存在重大商标侵权风险的品牌,哪怕门店跑得再快,也可能因为一单诉讼直接吞噬掉全年利润,甚至影响后续融资、加盟扩张和整个资本化路径。

董毅智

■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来看,虽然这份判决还没有完全生效,可能还有上诉有二审,但是,这个判决确实是严格遵循了现行商标法的保护框架,逻辑是相对清晰的,证据也是确凿的,在法律上,构成侵权,是非常明确的,茉莉奶白的擦边行为是其败诉的根本原因。

总体而言,我认为这是好事,它让社会开始更深入地讨论一个长期存在却缺乏共识的问题:在商业商标保护与中国传统文化传承之间,边界究竟在哪里?

在现行商标法框架下,企业借鉴传统文化元素,到底属于合理传承、创意借鉴,还是构成商标侵权或抄袭,目前仍缺乏更加清晰、统一的界定标准。此次案件,无疑为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司法样本。

对企业而言,这个案例同样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无论是中国企业出海,还是国内品牌经营,都应该更加重视商标这一核心资产,在品牌设计、文化元素使用以及知识产权布局上提前规避风险。

从更长远来看,如何在知识产权保护、商业利益与传统文化传承之间找到平衡,将是立法和司法需要持续回答的重要课题。既要保护创新和商标权益,也要避免知识产权制度演变为垄断传统文化表达的工具,这是未来值得长期探索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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