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限制出生公民权,是特朗普政府移民议程中最具象征性,也最具制度冲击力的主张之一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当地时间6月30日周二裁定,除极少数例外情况,任何在这个国家出生的人都是公民。他们援引了内战后通过的《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一项由来已久的解释,该解释也得到了近期联邦法律的支持。维持了关于“出生地公民权”的广泛定义。
这是最高法院2月判定特朗普政府大规模关税违法后,再次否决特朗普政府的重大政策。在最高法院驳回终结出生地公民权行政令后,美国总统特朗普敦促国会通过立法废除出生公民权。他在社交媒体“Truth Social”平台上发文称:“最高法院维持了出生公民权,这对美国来说很遗憾;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国会立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在总统支持下,这一点在这一过程中已得到确认。”他补充道:“根本不需要冗长繁琐的宪法修正案!国会应从今天起着手终结出生公民权,因为这项制度既昂贵,又对美国不公。他们将获得我全力以赴的支持!”
特朗普转而敦促国会的表态本身也凸显了此次判决的制度含义:在美国宪政框架下,总统无法单方面重塑公民身份的定义;即便国会介入,也无法轻易绕过第十四修正案所设定的宪法边界。出生公民权之争因此不会就此结束。它更可能成为特朗普主义、移民 政治与美国宪法原意之争的长期战场,而此次裁决则为这场斗争划下了一条清晰底线:美国总统可以收紧移民政策,却不能凭行政权重新定义“美国人”。
首席大法官约翰·G·罗伯茨代表多数派撰写意见书,重申了一个关键原则:无论父母是无证移民,还是在美临时居留人员,只要子女出生在美国,并受美国法律管辖,即在出生时取得美国公民身份。多数派意见实际上强调,公民身份不是总统可以凭借行政令收缩的政策工具,而是宪法直接赋予的基本身份。出生公民权在这里不只是移民法问题,而是美国宪政秩序中关于平等、归属与政治共同体成员资格的根本承诺。
特朗普2025年1月重返白宫后签署行政令,规定父母均非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新生儿不能自动获得公民身份。该行政令在美国多地引发诉讼,多名联邦地区法官禁止该行政令生效。
限制出生公民权,是特朗普政府移民议程中最具象征性,也最具制度冲击力的主张之一。它所挑战的不只是移民政策的边界,更是美国宪法秩序中关于“谁有资格成为美国人”的根本定义。因此,最高法院此次否定特朗普政府相关行政令,意义远远超出一项行政措施的存废:它不仅挫败了特朗普2.0移民议程中最核心的制度设计,也再次确认了第十四修正案在美国政治共同体建构中的基础性地位。
特朗普政府在最高法院以6比3的投票结果败诉;但在“未来国会是否有权采取特朗普总统无法采取的行动”这一问题上,法院内部出现5比4的分歧。布雷特·卡瓦诺(Brett Kavanaugh)大法官撰写了一份颇为独特的意见书,他既表示“赞同判决结果”,同时也表达了“部分异议”。他与多数派阵营中另外五位大法官意见一致,认为该行政命令不合法,因它与国会分别于1940年和1952年制定的法规相抵触;这些法规采纳了最高法院此前对宪法“公民权条款”(Citizenship Clause)在1898年所作的解释。但卡瓦诺与多数派在“这些法规是否为宪法所强制要求”这一问题上存在分歧。在他看来,国会有权通过立法限制出生公民权;只是国会尚未这样做。
有不具名移民律师对《财经》表示,美国出生公民权早已被特朗普从一项宪法解释问题,改造成了一场关于国家归属、边境秩序和 政治忠诚的身份战争。对特朗普而言,承认败诉,不只是承认了他的行政令越权,更等于承认他无权重新定义“谁有资格成为美国人”。这恰恰触及特朗普政治叙事的核心:总统不仅是行政首脑,更是“真正美国人”的代言人。
这场裁决触及美国宪法秩序最深层的神经。判决书、协同意见与异议意见总篇幅接近200页。等候在最高法院 新闻发布室领取纸质文件的记者形容,厚厚一叠文件几乎像一本书。出生公民权并非普通政策福利,而是美国宪法对成员资格的最基本承诺。
第十四修正案在内战之后确立,其历史任务正是打破血统、种族与身份等级对公民资格的垄断,将“出生于美国并受其管辖”确立为进入美国政治共同体的宪法原则。特朗普政府试图以行政令重新解释这一条款,实质上是把一个宪法层面的公民权问题降格为行政权可以裁量的移民管理问题。最高法院此次裁决的关键意义,正在于拒绝让总统以行政命令改写宪法共同体的入口规则。
特朗普过去多次表达对出生公民权的不满。他将第十四修正案的历史目的解释为“让奴隶后代取得公民身份”,而不是让外国富人,尤其是中国富豪,通过各种手段成为美国公民。2026年最高法院审理相关案件前后,特朗普曾在社交媒体上称,出生公民权关乎“奴隶的孩子”,而不是“有56个孩子的中国亿万富翁”都能成为美国公民。
在特朗普政府的论述中,出生公民权不再只是第十四修正案文本解释问题,而被重新包装为移民制度被滥用的问题。白宫2025年的行政令将矛头对准两类儿童:母亲非法居留且父亲不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孩子,以及母亲虽合法但只是临时居留,父亲也不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孩子。 同时,特朗普政府长期把“生育旅游”作为攻击无条件出生公民权的重要例证。早在2020年,国务院就规定,以赴美生育、为孩子取得美国公民身份为主要目的申请B类旅游签证,不能构成合法签证理由。
美国最高法院多数派认为,特朗普总统在2025年1月重返白宫首日签署的行政令《保护美国公民身份的含义与价值》,其中试图取消或限制出生公民权的内容,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该修正案自南北战争后通过以来,长期被理解为保障几乎所有在美国本土出生者的公民身份,而这一原则也构成了美国现代公民权制度的根基。
大法官们同时指出,特朗普政府的行政令还违背了最高法院1898年在“美国诉黄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中确立的重要先例。该判例确认,在美国出生的移民子女,只要不属于极少数例外情形,例如外交官子女或敌对占领军子女,便享有美国公民身份。
大法官们此次审理的案件,是特朗普政府针对新罕布什尔州下级法院裁决提出的上诉。该下级法院此前推翻了出生公民权限制措施。
特朗普总统的限制措施已被几家下级法院阻止,并且在美国任何地方都没有生效。在4月一次关键案件的口头辩论中,保守派和自由派大法官都对这个命令的合法性提出质疑。由于总统史无前例地出现在法庭上,此案引起了广泛关注。特朗普总统律师团队提出的核心论点之一是:第十四修正案所保障的出生地公民权,并不只是一个出生地点问题;一个人还必须在美国具有法律意义上的“住所”(domicile),也就是具有留居美国的意图,才能被视为“受美国管辖”,进而取得美国公民身份。
代表多数派撰写意见书的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驳回了这一解释。他指出,如果国会当年确实有意把公民权与“住所”这样一个“有时极难判定”的法律概念绑定起来,那么可以合理预期,相关辩论中至少会对此留下清晰而充分的讨论痕迹。
事实却恰恰相反。罗伯茨写道,在围绕《民权法案》相关条款展开的讨论中,“住所”一词仅出现过两次;而在关于第十四修正案“公民权条款”的辩论中,这一概念也只在一次发言中被提及,且其目的并非设定出生公民权的限制条件,而是用来说明宪法框架下州公民权与国家公民权之间的区别。在罗伯茨看来,特朗普一方试图把“住所”概念植入第十四修正案,是在宪法文本和历史记录中寻找一个并不存在的门槛。多数派意见强调,公民权从来不只是行政登记意义上的身份标签,而是进入 政治共同体的根本资格,是“拥有权利的权利”。第十四修正案的制定者正是要把这一承诺扩展至“这片土地上每一位自由出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