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我们也
叔叔买回摄影设备,又花一万多块钱买了正版修图软件,请来一个懂电脑的人,把厂里拍出来的照片一张张重新处理。
原始照片确实不好看。人和衣服都拍得清楚,却像样衣登记照。叔叔认定问题出在后期,照片拍出来只完成了一半,剩下的要在电脑里重新做。
那个电脑操作员把照片放大几十倍,有时接近一百倍,对着屏幕一点一点修改。人物和背景交接的地方有杂色,便把杂色擦掉;衣服边缘不整齐,便沿着轮廓慢慢修;颜色灰了就往亮处调,皮肤不自然也可以重新处理。
我每天站在旁边看。
那时候我第一次知道,一张照片按下快门以后,还能被重新制造。原来看不见的细小问题,放大以后全会露出来;原来拍得不够好的地方,也能靠鼠标一点点补回去。
我不停地问他,这个功能是做什么的,那里为什么这样改。叔叔买软件原本是为了救那批照片,反而先让我学会了不少修图的东西。
修过以后,照片和原始照片相比,差别确实很大。
按我当时的判断,最好的一张已经接近奔驰姐那本画册的百分之七十。背景干净了,颜色亮了,人物和衣服也精致了很多。单独把它拿出来看,已经不太像我们自己在厂里拍的东西。
我一度也觉得,叔叔可能找对了路。
只是这条路太慢。
一张照片放大以后,一点一点修颜色、边缘和背景,那个电脑操作员忙上一整天,有时连一张都做不完。公司有那么多款衣服,每一款又不可能只拍一个角度,真要把几十张、上百张照片全部这样修完,画册还没印出来,季节可能已经过去了。
叔叔的方法在一张照片上有效,放进整本画册里,却走不通。
我从修好的照片里挑出一张最满意的,又约奔驰姐出来吃饭。
那时候,我们的关系很难用一个词说清楚。像朋友,她愿意和我谈公司、市场和设计;像前辈,她比我早走了很多年,已经把公司做到全国都有名气;有时候,又像竞争对手。
她们公司已经做到的事情,常常就是我们下一步想做的事情。
我确实崇拜她,也佩服她。她比我大约十来岁,年纪可能跟叔叔差不多。叔叔完全不知道我和她已经熟到可以单独约出来吃饭,这种关系也不好解释。解释得越多,越容易让人往别处想。
其实我跟人相处,从来没有一套年纪、身份上的规矩。我不在意一定要年纪相仿,也没有什么男大女小或者女大男小才合适的概念。我跟谁接近,更多是凭感觉。
最早的那个女工给我的,是一种舒服。跟她在一起,不用一直证明自己,也不用时时防备。
奔驰姐给我的却是另一种感觉。
我天生有点不服输。别人做到了,我便想自己能不能也做到;别人越觉得我不行,我越想往前顶。可每次到了奔驰姐面前,这股劲好像都会被她提前看见。
她知道我会往哪里走,也知道我会在哪一步卡住。她从不急着把答案全部告诉我,只把前面的一小段露出来,等我自己追过去。等我以为快要看清了,她又让我发现,原来后面还有一段。
我经常被她拿捏得死死的。
可我并不讨厌,甚至有点喜欢那种感觉。像有一个人故意站在前面挡你一下,不是不让你过去,只是提醒你:你现在看见的,还不是全部。
她越这样,我越想追上去。
那本画册大概也是如此。
她把画册给我看,当然有分享和指点的意思,多少也有些显摆。那时候很少有服装公司舍得花那么多钱做一本精美画册。模特、摄影、化妆、场地、后期、排版、印刷,每一步都要钱。能把那本东西拿出来,本身便是在说明她们已经走到了哪里。
她也知道我不会看完以后只夸几句。
我会被震住,会带回公司,会想办法做一本自己的。她像是在水里放了一个钩,退到旁边,等着看我什么时候咬下去。
我果然上钩了。
那天吃饭,我把修好的照片拿出来,递给她看。
奔驰姐接过去,只看了一会儿,便脱口说了一句:
“我们也……”
她说到一半,忽然停住。
我一直看着她,等她把后面的话说完。
她低头又看了一眼照片,神情很自然地把话转了一个方向:
“我们也觉得挺好看的。”
这句话接得很顺,跟前面那一停却根本接不上。
如果她原本只是想说“我们也觉得很好看”,不会在中间停那么一下。那半句话出来得太快,像是她看见照片以后,先想起了她们以前也做过的什么事情,话已经到了嘴边,才忽然收回去。
我大概听明白了。
她们以前可能也自己买过设备,找人拍过照片,再靠电脑一点点修。后来同样发现,单独修一张能接近要求,整本画册却做不下去。她们现在掌握的那套流程,并不是什么商业秘密。再过一段时间,稍微有点规模的服装公司几乎都会做画册。
奔驰姐她们真正领先的地方,只是走得早。
她们比别人早买过设备,早花过冤枉钱,早走过那些看起来正确、最后却无法批量完成的路。等别人开始摸索时,她们已经把模特、摄影、化妆、造型、场地、后期和印刷接成了一套能够运行的流程。
这套东西不是不能告诉我。
只是奔驰姐不喜欢别人轻易从她手里拿走答案。
她愿意给我看已经做成的东西,也愿意点我几句,却总要先看看我能不能自己走到问题面前。
她说漏了半句,又立刻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
我也没有拆穿。
她把照片放回桌上,拿起筷子低头吃菜。我拿公筷给她夹了一块,说:
“姐,尝尝这个。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吃。”
她看了我一眼,说了声好。
过了一会儿,我又把另一盘菜往她面前推:
“姐,吃这个。餐厅的人说是今天刚从溪里捕的,市场上很快就没这种鱼了。”
我说得十分认真,仿佛那天约她出来,真的只是想请她吃几样小时候喜欢的菜。
她也继续装作若无其事。
我劝一道,她吃一点;我再劝一道,她又点点头。谁也不再提那句“我们也”,可我越是叫她“姐”,那半句话越像还摆在桌上。
我本来坐在她对面,后来干脆站起来,绕到她旁边坐下。
溪鱼刺多,我拿着筷子,一点一点把刺挑出来,再把鱼肉夹到她碗里。
“姐,吃这个。”
她开始还忍着。
我又挑了一块,低着头慢慢把鱼刺剔干净,好像那顿饭最重要的事,就是不能让她被鱼刺卡到。
这下她终于不乐意了。
她把筷子往桌上一放:
“姐不需要你伺候。坐过去。”
我看着她,没有马上动。
她又说:
“有话就说。”
停了一下,又补了一句:
“我看心情。”
说完,她自己先笑了。
我也笑了。
她当然知道我想问什么。我从对面坐到旁边,又替她挑鱼刺,不是忽然学会了体贴,是在提醒她:刚才那句话还没有说完。
她装作若无其事,我就比她更若无其事。她不肯往下说,我就一道菜一道菜地劝,连鱼刺都替她挑干净。
最后还是她先受不了。
只是她就算松了口,也不肯把主动权交给我。有话可以说,至于她愿不愿意回答,还要看心情。
我反而又不问了。
我坐回对面,继续吃饭。过了一会儿,忽然对她说:
“姐,吃完饭我们去唱歌。”
她抬头看我。
我又补了一句:
“你应该没听过我唱歌。我唱得很好听,偶像级的。”
她看着我,像是在判断我到底还有多少花样。
饭后,我们真的去了歌厅。
那天晚上,我几乎成了麦霸。从《千千阙歌》唱到Beyond的《海阔天空》,又唱《念亲恩》。老歌、新歌、流行歌、民族歌曲,想到什么唱什么,一首接一首,几乎没有停过。
我前面说自己是偶像级,她大概以为我只是在吹牛。真正拿到麦克风以后,我便有意让她听个够。
饭桌上,她一句“我们也”说到一半,还能硬转成“我们也觉得很好看”。到了歌厅,我也不再问画册的事,只管一首接一首唱。
她不急,我也不急。
她能把答案压着,我便能把这个晚上继续往后拖。
奔驰姐后来也跟我合唱了一首。究竟是《迟来的爱》,还是《萍聚》,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两个人站在一起唱的时候,饭桌上的那点互相试探像暂时放下了。
她不再只是那个走在前面、故意把话说一半的前辈,我也不再只是拿着一张修过的照片来找答案的人。
至少在那一首歌里,我们只是两个拿着麦克风的人。
一首唱完,我还是没有问。
那张照片还带在身上,那句“我们也”也仍然悬着。我继续点歌,仿佛只要我还在唱,这个晚上便还没有走到真正要谈的地方。
到了散场,时间已经很晚。
我们准备各自离开时,奔驰姐忽然对我说:
“明天打电话给我。”
她看了我一眼,又补了一句:
“有什么想说的,明天再说。”
说完,她便转身准备离开。
我那时候心情很好,也可能是酒喝得有些多。唱了一晚上,原本一直压着不肯说的话,忽然从嘴里漏了出来。
我在她身后说:
“难怪我那么喜欢跟你待在一起,原来是因为你懂我。”
原话是不是一字不差,我已经记不清了,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说完以后,我自己都没有立刻反应过来。
奔驰姐本来已经往前走了。
听到这句话,她忽然停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