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意会的意境与理会的语境。
人的思维始终是功利性思维。因此我们一定要问:
处在历时性转化为共时性阶段前未开始正式确认的逻辑叫停的前状态。
这有什么意义?
或者说,这种思维有什么“好处”?
凡是这样问的,皆是企图以“自定义是”判断模式去判断“非”判断。凡是“自定义是”判断,皆可称为“识”——生命皆自定义(生命这种意识体的“识”,应该就是道家谓之的“识神”)。
在“自定义是”判断的论域,“我是”这个句式确实毫无意义(没有用)。专业的说法是“句子不成立”:“除非”——“我是”后面加上“什么(的)”。加上了“什么”之后的“我是”,不但有了意义,甚至还具有了高大上的“信仰”内涵(例如康德尽管批判最终却依然肯定的“理性”)。
“我是”如果有意义,甚至带有信仰的内涵,就叫做“识”。
识是什么?识是辨别,辨别一定要有具体意义的“值”。“自定义是”判断的思维模式,一定要为“非”判断范畴的“我是”加上某个“什么”的“真值”,这个真值的辨别就是自定义意义的“识”。
存在的所有形式都是识的外化表现。
笔者认为:自定义意义的识,会造成思维上的“失调”,因为识的人为性就如同人工提取的抗生素,其“有选择的”抑制或灭杀作用,最终导致人体天然机能的失调。故“识”与抗生素一样——“不可滥用”(注:不是“不可用”)。
在“非”判断的论域,则根本没有“意义”这个内涵。没有“意义”的判断,称为“知”:我仅仅知道“我是”,这就够了。没有什么好继续讨论的(有知无识)。
在“非”判断的论域里,思维自身不存在任何“意义”的内涵。但“知道”意义这个概念所包含的内涵,只是却“知而非识”。
知道,仅此而已。
“自定义是”判断的判断,叫做“识”,也叫做“理会”,理会的论域是交集属性的状态,状态通过“语境描述”被认识,理会(识)的能力,叫“智商”;
“非”判断的判断。叫做“知”,也叫做“意会”,意会的论域是并集属性的关系,关系通过“意境领悟”被认知,意会(知)的能力,叫“情商”。
没有意义的“知”,就仅仅是“知”而已。
就如同矿脉里的金子,多少个千万年就“我知道我躺在这里”,但从来不会去想我“躺在这里”有什么意义,更不会想自己是否“虚度了光阴”。我知道矿脉里有金子(金子是金子,金子躺在这里)这个事实对我本来也没有意义,但如果金子意味着对我“有用途”,就有了“自定义”(金子有价值)意义。
但《逻辑后缀学》上卷已经指出:自定义意义,等价于虚。
历史上,诸多西方学者都企图以“自定义是”判断去判断“非”判断,我们冠其名曰“形而上学”,但最终都铩羽而归:或者,是依然“毫无意义”,例如不可知(识)论;或者,是张冠李戴,所判断的并非“非”判断的目标而依然是形而下的“自定义是”判断的目标,例如笛卡尔的“不能怀疑的‘怀疑’”。
可以认为,整个的西方哲学史,皆是脱离不了对“是”语境的思考:或者肯定“是”;或者就怀疑“是”;或者就否定“是”(但否定某一个“是”之后还是不得不肯定另一个“是”)。
同样地,写此书的笔者及此书的阅读者“毕竟都还是人”,结果也会出现以下的情形:无论如何描述“非”判断,都不是真正从“非”判断的“形而上”的“意境”中去“告诉”我们什么是“非”判断,而始终是在“是”判断(严格而言是在“自定义是”判断)的“语境”里的讨论。
弗雷格的语境原则:必须在一个命题的语境中去询问一个词语的意义,而不要孤立地去询问它的意义。
但正如海德格尔所认识到的:任何词语语境的意义都已经被“霸占”、被“污染”。
“凡可说的,皆无意义。凡有意义的,皆不得不以荒唐的语言传递其意义”——英国籍奥地利哲学家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
笔者则认为:凡“是”判断,其语境皆已被“污染”——故禅宗试图“不立文字”地“诠释”其理念——然而,笔者“没有本事”像禅宗那样不立文字地“写作”,故而在整部《逻辑后缀学》里,笔者还是相当无奈地,“明知故犯”地,不断地采用(借代)读者熟悉的各种“被污染”的“自定义概念”,并且还“变本加厉”地创造了大量新的“自定义概念”之后,才能把讨论继续下去。
也就形成这么一种尴尬局面——继《逻辑后缀学》上卷“批判”了“意义”之后,读者会在《逻辑后缀学》下卷里发现:笔者不断在“自打嘴巴”地大谈特谈“意义”。
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正是因为:“是”判断的真类属性中的“自他分别”——因“自他分别”,意境与语境不具备同一性。
笔者认为:上下卷两个意义
“不等价”。
语境不是意境。
语境是他者之境;意境是自觉之境(比较一下学术上的一种说法:语境是概念思维;意境是象思维)。
他者之境必须通过具有逻辑推定意义的“描述”才能让人“明白”,逻辑推定下的明白叫做“理会”,善于理会的人叫做“智商高”(也叫做“一根筋”);自觉之境不需逻辑推定,因此不必描述,甚至是不可描述也能够“洞明”,不需逻辑推定的洞明叫做“意会”,日常我们在语言文字或艺术作品中常常用到的“留白”,就是为了让人去意会。善于洞明的人叫做“情商高”。
例如我说“我与某人关系很好”,这句话本就带着无需解释,心中有数的意境。如果非要具体描述什么关系如何好或为什么好,就是一根筋的语境。
语境一定要有一个取自定义的真值;意境觉悟到一切值出自于我的自定义(“射”的行为与目标捆绑),但实际上任何值(射的目标)“根本上与我无关”。
语言文字可以非常详尽甚至精确地描述出某种语境,现代的数理知识更能够“科学地专业地”表达某种语境。这就让我们产生错觉,认为语境就是意境。因此我们认为凡是有意义的,就一定是可以“说得出口”的,因此我们发明了逻辑,因此我们鼓励“言论自由”,热衷于可以妙语连珠天花乱坠夸夸其谈的畅所欲言(笔者认识不少人,聊起某个论点时滔滔不绝,但其具体工作却主次不分杂乱无章,然后就抱怨“工作压力太大”;西方的民主选举制度发展到今天,其“畅所欲言”亦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
笔者认为:真正的“形而上”的“非”判断意境绝非语言笔墨所能表达,“此中藏真意,欲解却无言”。那种不能表达的情形,只能勉强称为“超验”。“超验”的“非”判断,是“大音希声,大明若痴,大巧若拙,大辩若讷”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地“说不出口”的,“只能意会不可言传”又或曰“得意忘言(庄子语)”的意境,而不是诸如康德等西方学者那种,用严谨逻辑且刻意地不失优美的语境描述的分门别类(实际上,虽然说西方哲学皆是试图通过严谨的语境语去阐述事物,但去到“描述不了”的某个层次,其实也是需要“意境”才能意会。例如,代表最高理性的上帝、存有的本质等。只是,西方哲学的意境,还是必须以一个“标的物”作为讨论对象,再搜肠刮肚地找词汇去具体化那难以描述的意境。对于中国式的“没有标的物”的“非常道”,西方人是觉得不可思议、难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