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跪拜礼最早可追溯至先秦时期,其源头与当时人们“席地而坐”的生活习惯密切相关。
当时没有高脚桌椅,人们日常起居以“跪坐”(臀部压在脚跟上)为主。
跪坐派生出了最早的拜礼,在《周礼》中已有记载,如著名的“九拜”包括稽首(跪下,左手按右手支撑在地,然后慢慢俯身叩首至地面,且在地面上停留一段时间,头的位置在手后面)、顿首(跪拜并叩头,但额头一点触到地面立刻抬起)、空首(下跪后,两手拱合下按,俯头至双手齐平,头不触碰到地面,而是触手)等,最初并不是带有卑微屈辱色彩的等级压迫,而是日常及礼仪中的正常坐姿与敬礼方式。
汉魏之前,席地而居、跪拜为常礼。
唐宋时期,人们的起居方式从“席地而居(跪坐)”彻底转变为“垂足高坐(坐椅凳)”。
在民间,常礼演变为立揖、叉手或抱拳;但在宫廷内,起居具的改变反而拉大了皇帝(高坐龙椅)与百官(阶下肃立)的视觉与心理距离,进一步烘托了皇权的至高无上。
唐代君臣关系带有一定程度的贵族平等残余,宰相和重臣上朝时是可以坐着的,称为“坐论道”。到了宋代,为了削弱相权、强化皇权,取消了宰相的座位,变成了“相长立”;跪拜礼从原本日常生活中的“常态社交礼仪”,正式转变为特定重大场合、具有鲜明权力色彩的“特种重礼”。
宋代官员面圣时,男子多行叉手礼(双手交叉于胸前)或揖礼(常伴随口称“唱喏”),而非动辄跪拜;只有在极特殊的重大大礼(如祭天、极隆重的册封)时才行跪拜大礼。
元朝时期,臣子向皇帝奏事开始流行跪拜。
明代延续并强化了这一规矩,演变为五拜三叩等。
清朝将跪拜礼推向仪式化顶峰,全面推行“三跪九叩(下跪三次、每次叩首三次)”。
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颁布政令,正式废除民间及官场中的跪拜礼,代之以鞠躬、脱帽等新式礼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