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中世纪“教在王上”,罗马教皇不仅是精神领袖,还拥有凌驾于世俗君主之上的政治权力。教皇有权加冕君主,也有权因宗教理由废黜君主。
西欧中世纪王权极其微弱,“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国王只是“同辈之长”,受到封建大领主、基督教会和自治城市的重重制衡。
西欧中世纪教权与王权长期二元对立、互相牵制。
宗教改革后,教会力量削弱,启蒙运动将神权从政治合法性中剥离。
教皇对君主的实际加冕权在1530年最后一次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加冕后名存实亡,并在 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正式解体以及近代民族国家主权的确立后,在法律和政治现实中被完全废除。
英国通过《大宪章》、议会战争和《权利法案》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国通过大革命彻底摧毁了封建王权,转向共和制或代议制。
拜占庭(第二罗马)的传统是“教在皇下”,帝国是上帝在人间的投影,而皇帝是上帝在人间的代理人(神权天授)。
拜占庭皇帝拥有实际上的君士坦丁堡牧首(东正教名义上的最高领袖)的任免权。如果牧首与皇帝意见不合,皇帝可以将其废黜并另立亲信。
皇帝有权召集全基督教教会会议,甚至直接介入神学争论,制定或修改宗教法规和教义。
虽然基辅罗斯时期存在“维契”(市民大会)和杜马(王公贵族会议),但诸侯争霸的混乱让人们对“强力统一政权”产生了天然的渴望。
公元988年,基辅罗斯大公弗拉基米尔接受东正教为国教。伴随宗教而来的是拜占庭帝国的政治哲学,将统治者视为上帝在人间的代表。这种思想为后来的极端君主集权提供了意识形态合法性。
1242年至1502年金帐汗国时期,莫斯科大公通过为蒙古人代征钱税崛起,吸纳了东方汗权的极权统治模式。
1453年拜占庭帝国(第二罗马)灭亡后,莫斯科自诩为“第三罗马”,东正教成为沙俄专制统治的精神支柱。
俄罗斯继承了“教在皇下”的传统,沙皇集世俗最高权力与宗教保护者于一身,其专制统治被赋予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宗教义务。
16-17世纪, 伊凡四世残酷镇压大贵族,废除地方自治,确立了沙皇个人至高无上的专制统治。沙皇不仅是国家首脑,更是国家唯一的“地主”,所有臣民无论贵族还是平民对沙皇而言都是奴仆。
1700年阿德里安牧首去世后,彼得大帝故意不册立新牧首。1721年,他正式废除了牧首制,设立了一个由世俗官员(宗教事务总检察官)监督的“神圣宗教会议”来管理教会。东正教会彻底沦为了国家政权的一个行政部门,沙皇成为了教会的最高首脑。这种“无牧首”的状态一直持续到1917年罗曼诺夫王朝灭亡。
苏联政治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外表下,高度继承了沙皇俄国的体制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