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被重罚51.79亿,我看国内网上几乎没有同情的。都说“携程有难,八方点赞”。
这种情绪完全可以理解,携程过往恶行,罄竹难书。长期以来,消费者对平台的捆绑销售、退改套路、模糊收费、价格算法早有怨气。
前一段时间携程扛把子被约谈,就知道肯定要出事儿,果然,51.79亿元的巨额罚单拍下来,看舆评很解气。
但解气之后,然后呢?和咱们老百姓有啥关系?
是不是得搞清楚,携程为什么被罚?谁是受害者?罚的钱去哪了?消费者最后能得到什么?
如果新闻只剩下“罚了多少亿”,老百姓只负责鼓掌,企业只负责交钱,受害者继续自己消化损失,那这场反垄断大戏,难免有点像看烟花——动静很大,照亮三秒,散场以后该掏的钱还是自己掏。
一、携程挨罚不冤,但先要搞清楚它究竟干了什么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调查结果,自2020年以来,携程滥用其在中国境内在线酒店预订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了两类垄断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处罚通报https://www.samr.gov.cn/xw/zj/art/2026/art_46d2c74cbd7249f189622dd030e3c3a7.html
第一类,是给酒店套上“独家经营”的软绳子。
携程把合作酒店分成“特牌”“金牌”“无牌”等层级。所谓“特牌”,能够获得最多的流量倾斜和权益支持,但代价是酒店不能再与其他竞争性平台合作。
听起来像自愿选择,实际上却像有人对你说:“是否签字完全自愿,不过不签的话,您的店可能突然就没人看见了。”
平台时代最厉害的东西未必是合同,而是流量。合同还能请律师看,流量则像水龙头,平台拧松一点,酒店有客人;拧紧一点,酒店只能研究怎么把房间改成仓库。
携程利用头部平台的流量优势,把优质酒店资源锁在自己平台上,使其他平台既拿不到足够房源,也难以形成有效竞争。酒店表面上是“自愿独家”,实际上面对的选择是:要么接受规则,要么被流量遗忘。
第二类,是强制酒店执行所谓“全网最低价”。
“金牌”“无牌”酒店如果在多个平台经营,就必须保证携程价格最低。其中,部分“金牌”酒店甚至被要求比其他平台便宜20元或者低5%以上。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解读https://www.samr.gov.cn/xw/mtjj/art/2026/art_463b22b61c9543cc838425434ca47d20.html
酒店不同意怎么办?
携程可以通过“调价助手”“挂牌通”等技术工具直接调低房价,再配合限流、“摘牌”、扣除订单储备金等措施保证执行。公开报道中甚至出现酒店原定480元的节假日房价被调整到130元的案例。《携程为何挨了最重的罚》https://www.samr.gov.cn/xw/mtjj/art/2026/art_94753b4f16c84740b4726aa6d79aa2d2.html
这就很有幽默感了:房间是酒店的,成本是酒店的,最后价格却像平台家的遥控电视——平台想换台就换台。
更绝的是,平台把房价调低以后,成交佣金照收不误。降的是商家的收入,拿的是平台的佣金。这叫“慷商家之慨,挣自己的钱”。
因此,携程被认定构成《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禁止的两种行为: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以及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反垄断法》还明确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不得利用数据、算法、技术和平台规则实施这些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fgs/art/2023/art_f0fae9eb3a684fc39e84d89eabfc2caa.html
所以,这张罚单并不冤。
“民企”两个字不是免检标志,平台做大也不等于可以把商户的经营权、定价权和竞争对手的生存权一起打包接管。
二、“全网最低价”听着便宜,为什么反而损害消费者?
有人可能会问:携程逼酒店降价,消费者不是占便宜了吗?
短期看,某个房间便宜二十块,当然像福利;长期看,这可能是在拿竞争市场的未来换眼前的一张优惠券。
如果酒店不能在其他平台提供更低价格,竞争平台就失去了用价格和服务吸引用户的空间;如果优质酒店又被锁进独家合作,其他平台连房源都不齐全,就更难发展壮大。
等竞争对手逐渐失去存在感,消费者最终面对的就不是“到处比价”,而是“爱订不订”。
更何况,酒店长期被压缩利润后,成本不会凭空消失。它可能转化为早餐缩水、服务减少、设施老化,也可能通过其他房型、其他平台和其他收费项目重新转嫁给消费者。
垄断最会变魔术:先拿低价把竞争对手熬走,再把选择权从消费者手里收回来。
因此,这起案件对消费者的损害,更多是竞争机会、价格选择和长期福利受到侵蚀,而不一定表现为每位携程用户的某一张订单都被直接多收了多少钱。这也是后续赔偿最难处理,却又最不应该被一句“保护了消费者利益”轻轻带过的地方。
三、51.79亿元,究竟有多少到了受害者手里?
这次处理实际上包含四本账:
第一,责令携程停止违法行为并整改。
第二,退还被强制扣除的订单储备金1.22亿元。根据携程公布的整改方案,具体金额为122,781,078元,返还对象是相关酒店经营者。央视网关于十九项整改措施的报道https://jingji.cctv.com/2026/07/25/ARTI43yXusLYVp6aGHhJUNAS260725.shtml
第三,没收违法所得16.58亿元。
第四,按照携程2025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69.58亿元的7.5%,罚款35.21亿元。
所谓51.79亿元罚没款,就是16.58亿元违法所得加35.21亿元罚款,并不包括另外退给酒店的1.22亿元。
而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四条,罚款和没收的违法所得原则上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https://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101/t20210122_309857.html
所以,严格地说,不能把51.79亿元理解成监管部门拿来给消费者“分红”的钱。行政处罚承担的是惩罚违法、维护市场秩序的公共功能,消费者赔偿则属于另外一套民事救济机制。
但问题也恰恰出在这里。
处罚通报多次强调携程的行为“损害消费者利益”,可是从目前公开的决定和整改方案看,明确安排的直接退款只有酒店的1.22亿元订单储备金,并没有建立面向过去携程用户的退款、赔偿或者补偿机制。
对消费者来说,51.79亿元像一列高速经过的运钞车:新闻里看见了,钱包里没感觉。
当然,我并不赞成把51.79亿元平均分给所有携程用户。有人只订过一张火车票,有人多年预订酒店;有人可能受到价格限制的实际影响,有人甚至因为某次低价短期受益。闭着眼睛“人人有份”,既不科学,也不公平。
真正值得追问的是:
监管部门和平台能不能利用已经掌握的订单、价格、调价和用户数据,分析哪些消费者受到了可识别的损害?能不能测算没有垄断行为时可能存在的竞争价格?能不能建立自动退款加自主申报的赔偿程序?如果个体损失过于分散,消费者协会或者检察机关能不能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反垄断法》第六十条已经明确规定,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设区的市级以上检察院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还允许法院在消费者已经证明受到实际损失、但具体数额难以计算时,结合垄断行为的性质、程度、持续时间和违法获利,酌定合理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https://gongbao.court.gov.cn/Details/834af1cc4a0b5f479035d1e08d850e.html
路不是没有,关键是谁来走。
四、国外怎么做:罚款是罚款,消费者的钱是消费者的钱
讨论国外案例时,也要防止一个常见误会:很多国家并不是把行政罚款简单切块分给消费者,而是在执法、诉讼或和解方案中,另外设置消费者退款、赔偿或救济基金。
区别看起来像文字游戏,实际上非常重要。
亚马逊Prime会员案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指控亚马逊在消费者不知情或未充分同意的情况下开通Prime会员,并故意增加取消订阅的难度。
2025年达成的25亿美元和解中,10亿美元是民事罚款,另外15亿美元明确用于向受影响消费者退款。退款采取自动发放和申报补领两种方式,每名合资格消费者最高可获得51美元。FTC亚马逊退款专页https://www.ftc.gov/enforcement/refunds/amazon-refunds
重点不是罚得有多响,而是公告里直接写清楚:谁能领、领多少、自动退还是申请退、什么时候到账。
富国银行案
2022年,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认定富国银行在汽车贷款、住房贷款和存款账户业务中存在错误收费、错误收车、错误止赎等行为,影响超过1600万个消费者账户。
处理结果是:超过20亿美元直接用于消费者救济,另处17亿美元民事罚款。后者进入该机构的受害者救济基金,用于帮助消费者金融违法行为的受害者。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通报https://www.consumerfinance.gov/archive/newsroom/cfpb-orders-wells-fargo-to-pay-37-billion-for-widespread-mismanagement-of-auto-loans-mortgages-and-deposit-accounts/
这就把“国家罚它”和“受害者拿钱”分成了两条清清楚楚的流水线。
《堡垒之夜》Epic Games案
Epic Games被指利用误导性界面诱使玩家产生非自愿购买,并阻碍退款。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相关处理包括2.75亿美元儿童隐私违法罚款,以及2.45亿美元消费者退款资金。FTC案件档案https://www.ftc.gov/legal-library/browse/cases-proceedings/1923203-epic-games-matter
玩家不是在新闻评论区里获得“精神赔偿”,而是有具体的申报渠道和退款程序。
AT&T“无限流量”降速案
AT&T宣传“无限流量”,用户达到一定用量后却被严重降速。2019年达成的6000万美元和解资金被用于补偿现有和历史用户:现有用户获得账单抵扣,原用户收到支票;截至后续执行阶段,已有5200万美元退还消费者,之后又向合资格用户发放约630万美元。FTC退款执行通报https://www.ftc.gov/news-events/news/press-releases/2024/04/ftc-sends-refunds-former-att-wireless-customers-who-were-subject-data-throttling
这类案件最值得借鉴的不是美元数字,而是“平台自己掌握用户记录,就别让消费者重新证明地球是圆的”。能自动退款的,尽量自动退款。
大众“排放门”
大众汽车利用软件在检测时作弊,却把车辆宣传成“清洁柴油车”。美国相关和解建立了规模巨大的车辆回购、维修和补偿程序。
截至2020年,大众和保时捷已经向受影响购车人和承租人支付超过95亿美元,涉及55万辆以上汽车。FTC最终执行报告https://www.ftc.gov/news-events/news/press-releases/2020/07/final-court-summary-ftc-reports-volkswagen-repaid-more-95-billion-car-buyers-who-were-deceived-clean
企业罚款固然重要,但让被欺骗的车主能够退车、修车、终止租赁并获得补偿,才是消费者真正能够触摸到的正义。
五、我们该为什么点赞?
我赞成处罚携程,因为它滥用的是市场支配地位,不是因为它姓“民企”,更不是因为看一家企业损失几十亿元很过瘾。
民企身份不是违法豁免证,但“罚了一个民企”本身也不值得成为全民庆典。
普通人真正应该建立的意识是:不要只问企业被罚了多少,还要问违法行为是否真正停止,竞争是否真正恢复,直接受害者是否得到退款,间接受害者有没有可行的索赔渠道,整改结果有没有公开的数据监督。
如果说损害了消费者,却不调查消费者损失;如果说保护了消费者,却不给消费者提供救济渠道;如果最后只有罚没数字进了新闻标题,消费者收到的还是一句“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那就不能叫完整的消费者保护。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就好比我被草庐欺负了,我找刀锋帮我出头,刀锋把草庐干了,让草庐赔偿51亿,结果就给我1亿,刀锋拿走50亿,这个粗略的算法例子或许不恰当,我们也不是奔着吃大户去没事找事。刀锋替我出头,出时间出力气处理,也理应分一部分。但是至少最后的罚款见面分一半,也应该是合理的吧?看看外企的很多例子,比例也差不多如此。
罚单不是赔偿书,国库也不是消费者理赔柜台。但正因为如此,行政处罚之后更应该启动民事赔偿、公益诉讼、集体救济和自动退款机制。
我希望有关方面进一步公开:
携程的垄断行为具体影响了哪些时间段、哪些地区和哪些订单;消费者损害能否通过历史价格和跨平台数据测算;消费者协会或检察机关是否将启动公益诉讼;携程是否会主动建立消费者补偿基金;整改之后,酒店独家率、跨平台价差、强制调价次数和投诉处理情况将如何接受社会监督。
罚51.79亿元可以震慑一家企业,建立受害者能够真正获得赔偿的制度,才能震慑所有企业。
老百姓最该点的赞,不是“终于有钱人倒霉了”,而是“违法停止了,钱退回来了,选择变多了,规则更公平了”。
否则,罚款几十亿,掌声几十万,消费者到账零元——这场面再热闹,也多少有点像平台常见的优惠券:
满满都是诚意,点进去一看,暂不可用。
2026年7月26日
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