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里讨论一下笔者对“陈述句”与“肯定句”的看法。一般认为,陈述句包括了肯定句。但笔者认为:纯粹的陈述句不应该带有肯定的含义,陈述就是对接收到的信息的纯粹陈述,这才是“客观”。而肯定句其实是“带立场”的,因此具有主观性、偏见性。因此,在表达句子时,我们应该尽量用陈述句而不是肯定句。心理活动里对某事件的看法,亦应该尽量带着陈述性。
但是,对于听到的陈述句,特别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传媒的貌似客观的陈述句,又需要多一点警惕的“心眼”。例如“鉴于中国政府在新疆进行的种族灭绝行为”这类带陈述属性却完全颠倒黑白的陈述句,是一种防不胜防、洗脑于无形的阴险技俩。还有一种“无赖”技俩叫“永恒缺口叙事”,例如:把中国的起点看作终点,把西方的成品当作为起跑线;拿“还没做到”推导出“永远做不到”;等中国做到了就装没发生过(推导),再挪到下一个中国还没做得到的继续推导——只有中国永远差一口气,他们的自我价值才站得住。
博知的人,则不会轻易被这些技俩洗脑。博知者不会轻易产生证实性偏见是因为:由于“是”判断二重分裂的内涵,所谓对错、善恶,皆为镜子中“镜像的镜像”——当镜子照向别人(他者)时,对错、善恶就是无休止地“震荡与重复”的“偏见”的“识”;当镜子照向自己时,对错、善恶我都“不带偏见地”“懂(知)”,这就叫“自省”。自省之下的自律,不是做对或善的事,而是“做该做的事”——例如中国因疫情而封城,“的确”是“不人道”“不自由”,因此是“不对”的,但却是“该做的”。
如此的“博知”,其实“很容易做到”,“很轻松”、“不必勉强”的,这就叫做“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如此“人生阅历”最终收获的,是智与慧——觉悟任何“智”不过是“我”被定位;而无论被如何定位,“我(心)”皆不变;或者说“我(心)”其实可以放在任何位置。
笔者对阅读的“态度”也是如此:远至先秦的老庄道家,到佛教的空性哲学,及至西方人称“希腊三贤”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康德黑格尔马克思,再到街坊的九流言情小说四级色情小说,笔者都“来者不拒照单全收”地博知。因为这些作品,无论是曲高和寡,还是下里巴人,反映的都不过是“人性”。
——笔者对孟子的“食色性也”的解读是:食,指的是物质生活;色,指的是情感,亦就是精神生活;性也,指的是人性。故:人性的表现包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两大范畴。要彻底看透、弄懂人性,必须来者不拒地全面博知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也就是:“既要爱财亦要好色”。不过,无论是认同物质第一性还是精神(意识)第一性,作为现代人特别是现代城市人,应该都认同,精神生活比物质生活重要,即使是渴望过上或已经过上优裕的物质生活,说到底亦是为了精神上的“快乐满足感”——在现代社会里,物质生活是为精神生活服务的。那么,由于《逻辑后缀学》是关于思维的学问,思维,是属于精神的范畴。而笔者既然为了这部《逻辑后缀学》呕心沥血,故笔者只能老老实实地承认:相较于爱财,自己更是一位“好色之徒”。
这里的“色”,当然也包括“情色”。
笔者认为:情色与哲学,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有“品味”的情色,必定带有“哲学元素”;不含情色的哲学,一定是偏激冷漠非包容性的——不好“色”,不是真正的哲学家,也不能成为真正的哲学家。
故笔者的这部《观学》,在风格上与传统哲学著作不同:在严肃探讨哲学问题之际,嵌入一些抒发情感的诗词。
——真正博知的人,才能够真正地“发散思维”。
博知的人,才是真正不会被“洗脑”——不坚信任何确定性思维,也不批判任何确定性思维,才是真正的批判性思维:不是为反而反,亦不是“坚定不移”。
——“不坚信”包含半信半疑但不等价于半信半疑。“半信半疑”含有努力去确认、解读信息对错的心态。“不坚信”,则“信息就是信息自身”。对“信息就是信息自身”的信息全盘接收,就是不批判任何确定性思维,也叫做:不要轻易下结论,这才叫做“博知”——兼听则明:当一个人“什么都知道”,才会有“大海的胸襟”——大海的“伟大”,并不只是接收大江大河的,包括那些乱七八糟的废水沟渠水,大海都会“照单全收”,那才是大海“伟大”的“内禀性”。
以笔者为例,笔者“毕竟也是人”,当然也就有与生俱来的自定义所“命中注定”的局限性,故老老实实地承认,笔者其实亦有着许多“为反而反、坚定不移”的“缺点(洁癖)”。例如,作为一位中国人,笔者也有“天然”的坚定立场,对那些笔者认为是诋毁中华民族的言论,笔者“天然地”,也会厌之、弃之、批判之、反击之——不过,在这个“立场坚定”的笔者背后,始终有一个“笑看云卷云舒、花开花落的旁观者”——我(在)心——这个“我心”“洞明”那些笔者所厌恶的言论皆是“正常不过”的言论。就如同笔者厌恶屎尿“很正常”,但笔者“知道”那些苍蝇围着屎尿的欢快起舞同样“很正常”;亦如同笔者或者有某些自认为“很正常”的言行喜好习惯,但却被他人所厌恶亦“很正常”——当大众对这个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都认为“很正常”时,这个世界也就“很正常”了——我们把一些违背常识性社会规范的言行称为“变态”,但在“老天爷”眼中,我们这个上下五千年都是“常态”地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的人类社会,才真正是“变态”。
本文的论述,并非要读者摈弃“是”判断,亦并非否定逻辑,而是希望通过整部《逻辑后缀学》“有理有据”的分析,“返璞归真”,重新“摆正”“是”判断在人心态里的“位置”:无所住。
也可以表述为:我们的思维,应该从道德相对性的感性(包括知性),到理性,再到道德普遍性的感性的升华。
“是”判断,就是下结论;“自定义是”判断,就是“已经”下了结论;“非”判断,就是不轻易下结论——在意境里意会任何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