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33年9月5日、6日和7日,天津《大公报》连着三日,在头版登载了孟小冬的《紧要启事》,内容如下:
“启者:冬自幼习艺,谨守家规,虽未读书,略闻礼教。荡检之行,素所不齿。迩来蜚语流传,诽谤横生,甚至有为冬所不堪忍受者。兹为社会明了真相起见,爰将冬之身世,略陈梗概,惟海内贤达鉴之。窃冬甫届八龄,先严即抱重病,迫于环境,始学皮黄。粗窥皮毛,便出台演唱,藉维生计,历走津沪汉粤、菲律宾各埠。忽忽十年,正事修养。旋经人介绍,与梅兰芳结婚。冬当时年岁幼稚,世故不熟,一切皆听介绍人主持。名定兼祧,尽人皆知。乃兰芳含糊其事,于祧母去世之日,不能实践前言,致名分顿失保障。虽经友人劝导,本人辩论,兰芳概置不理,足见毫无情义可言。冬自叹身世苦恼,复遭打击,遂毅然与兰芳脱离家庭关系。是我负人?抑人负我?世间自有公论,不待冬之赘言。抑冬更有重要声明者:数年前,九条胡同有李某,威迫兰芳,致生剧变。有人以为冬与李某颇有关系,当日举动,疑系因冬而发。并有好事者,未经访察,遽编说部,含沙射影,希图敲诈,实属侮辱太甚!冬与李某素未谋面,且与兰芳未结婚前,从未与任何人交际往来。凡走一地,先严亲自督率照料。冬秉承父训,重视人格,耿耿此怀惟天可鉴。今忽以李事涉及冬身,实堪痛恨!自声明后,如有故意毁坏本人名誉、妄造是非,淆惑视听者,冬惟有诉之法律之一途。勿谓冬为孤弱女子,遂自甘放弃人权也。特此声明。”
从这则启事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几个关键点:
“兼祧”在传统宗法里意味着两头大,是平妻,绝非妾室。当年梅兰芳确实承诺过“名定兼祧”,孟小冬是信了这份契约才进的门。而分手最直接的原因是:“于祧母去世之日,不能实践前言,致名分顿失保障”。
她的痛,在于梅兰芳的“违约”。在祧母的葬礼上,孟小冬剪去长发、头戴白花上门吊唁,却被生生拦在门外。这本是检验她身份最公开、最严肃的场合,梅兰芳却退缩了。名分一旦在这个场合被否定,她不仅连“平妻”都不是,连“妾”都不是,彻底沦为了外室。有些文章在谈及孟小冬时,甚至会使用“梅的恋人”这样轻飘飘的词。在北京的梅兰芳故居里,没有任何关于孟小冬的介绍和信息,她仿佛从未在梅的生活中存在过。甚至还有文人写下“不写孟小冬,对梅兰芳完全无碍”的字句。

自始至终,孟小冬未在启事中提及福芝芳半字,只批梅兰芳“毫无情义”。这正是她最令人叹服的孤傲与自尊。世间女子陷入“两女争夫”的泥沼,往往极易将怒火倾泻于另一个女人;但孟小冬不屑为之。她根本不将福芝芳视作对手,她要清算的不是女人间的争风吃醋,而是与那个对她失言的男人之间的契约。她只跟“当事人”对话。启事中有两句批语极重,也极准:一是“含糊其事”,二是“概置不理”。孟小冬彻底看透了,这个男人并非做不到,而是不想做、不敢做。那句“足见毫无情义可言”,是她绝望到了极点的清醒。既然你不肯给我名分,那我便不要了。她决然宣布“毅然脱离家庭关系”,将两人的位置彻底逆转:不是你不要我,是我不要你。
这则启事的思想在当时可谓惊世骇俗,也正式宣告了梅孟二人短短几年便从天作之合走向恩断义绝。
梅孟分手,双方的粉丝都多有不甘。梅孟代表了京剧性别反串艺术的两种极致。梅兰芳以男性之身演绎女性,是“乾旦”艺术的巅峰,将旦角的美学标准提升到了新的高度;而孟小冬以女性之身演绎男性,是“坤生”中的翘楚,女扮男装却气韵刚劲,被誉为“冬皇”。这种“男演女,女演男”的极致反差与对等,极为难得。两人初识后合作《四郎探母》,年仅18岁的孟小冬在梅兰芳面前毫不胆怯,“落落大方,非常潇洒”,两人一上台便配合得十分默契。真正让他们成为大众心中“天作之合”的,是1926年在一场堂会上合演的《游龙戏凤》。这出戏讲述正德皇帝调戏李凤姐的故事,由梅兰芳与孟小冬来演,极具戏剧张力。时人给出了精准的评价:“一个是须生之皇,一个是旦角之王,皇王同场,珠联璧合。”

孟小冬在台下是清秀俊美的绝代佳人,台上则是气宇轩昂的须生帝王。这种“雌雄莫辨”的特质,既是她个人魅力的核心,也是她艺术成就的基石。曾有人将她与清末民初十位以美貌著称的坤伶相比,结论是“无一能及孟小冬”。从留存的老照片中能看出,她几乎是不笑的,但有一种特别的、摄人心魄的美。

梅兰芳当时30多岁,两人都正值好年华。孟小冬对梅兰芳的爱是毫无保留的,爱中还带着崇拜与信任。而孟小冬对梅兰芳来说,与他的前两位妻子都不同:王明华是梅家长辈选的,福芝芳是为了子嗣娶进门的,虽然关系很好,但都不是他自己选的。孟小冬是他心动的,是他自己选的。这可以说是他整个人生爱情中唯一迈出的主动一步:他带孟小冬去见了王明华,王明华取下手上的戒指戴在孟小冬手上,表示认可这门婚事。为了让孟家同意这门亲事,梅兰芳方面给出了“名定兼祧”的承诺,这是心高气傲的孟小冬接受这段关系的原因。她以为梅兰芳承诺了就是事实,压根没怀疑过这不是现实,甚至以后很可能无法实现。
低调的婚礼从开始就为日后“名分”的悲剧埋下了伏笔,暗藏危机。试想,彼时梅家已有两房夫人,“兼祧”之诺岂是梅兰芳一人说了算?既无长辈出面,又无明媒正娶的仪式。再看两边的住宅大小,简直是天壤之别,哪里有半分“两头大”的意思?若真为平妻,孟小冬为何不等几年,待王明华病逝后再谈?届时纵使福芝芳不允,孟小冬因未嫁可进退自如。归根结底,她太轻信了梅兰芳的承诺,也高估了对方在家族规矩前抗争的勇气。

尽管如此,这段感情确实有过一段非常甜蜜的时光。有一张照片:梅兰芳用手指比出一个鹅头,映在墙壁上,一边是孟小冬的题字:“你在那里作什么啊?”另一边写着梅兰芳的回答:“我在这里作鹅影呢。”这寥寥数语,没有海誓山盟,却充满了真诚与爱意。

两人的合影,更是郎才女貌的般配。

如果说梅兰芳一开始就想欺骗孟小冬、根本没打算娶她为妻,那也是不可能的。梅兰芳不是个坏人,他是被称为“完人”的人。他是温和的,对孟小冬也是有感情、有激情的。但他骨子里还是个旧思想的男人,比如认为孟小冬嫁给他就不应该再出去唱戏,否则别人还以为他养不起她。所以他要的不是比翼齐飞,而是一个会站在他身后支持他的女子。他会把子嗣的重要性放在前面,为他生了9个孩子(有4个存活下来)并能打理梅府事务的福芝芳,对他来说重要性更大。他希望福芝芳能让步,希望孟小冬可以维持现状。但如果二者不可兼得,他没有表态,可他的退让行为在客观上就是选择了福芝芳。当梅家不接受孟小冬的时候,他选择不挑战规矩,不发生冲突。这些选择事实上都牺牲了孟小冬的利益和她最在意的名分。
他性情温和,主张息事宁人。在他看来,京剧艺术的追求,体面和声誉,永远重于男女之情;子嗣与自身的安稳,也远胜于对爱情的需求。他惯于顺势而为,绝不会为了一个人,跳出来与整个家族和时代规矩对立。他会选择淡化矛盾,等时间解决问题,等别人做出决定。
孟小冬是个聪明人,只是在陷入爱情的时候,才会失去理智。当她意识到梅兰芳不可能给她名分的时候,就清醒了。决绝地登报公开分手,让复合或缓和都没有了可能,对她来说,这就是断臂求生。而这段经历,对她的人生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创伤。
梅兰芳做了什么回应呢?他没有公开回应过,只以沉默相对。这也是他一贯的为人处事的方法。但他心中,对孟小冬这种处理方式恐怕也是不满的。

1956年,梅兰芳出访日本演出,路过香港与孟小冬见了决裂后的唯一的一面,也是人生的最后一面。有说是孟小冬主动要见梅兰芳的,有说是梅兰芳主动见孟小冬的。其实不管谁先主动提,结果都一样:两人都愿意见面。我倾向于朋友中间撮合相见、最后孟小冬先同意见面的说法。因为梅兰芳通常是被动的,不会拒绝,不会主动。而孟小冬不一样,她更刚烈、直接,更像是会对是否见面做决定的那一个。
有文章说梅兰芳劝孟小冬回大陆,说“我们重新来过”。我觉得梅兰芳说出劝孟小冬回大陆是可能的,梅兰芳应该真的觉得这样的选择对京剧和孟小冬本人都好。他是戏曲学校的校长,也希望孟小冬可以去教京剧。但“重新来过”不太可能说出口。首先,梅兰芳就不是个说不合时宜的话的人;孟小冬又是有执念的人,绝不会反悔。其次,两人又都各自经历了那么多,最艰难的时候对方都没有在身边,再真挚的感情也会变淡。况且,两人已不是之前年轻时的样子了。可能见面的第一想法是:“你怎么变成这样了?”所以这次见面更像是一种了结,一种成全。孟小冬不再在意之前的意难平,放过了自己,也成全了梅兰芳的好名声。因为客观上,他当初在感情上是没有做到承诺的,是亏欠孟小冬的。但孟小冬见了他,就表示这件事都过去了,不欠了。
曾经的“天作之合”,终究敌不过世事的变化与性格的差异。这也许就是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