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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砍柴

央视曝光环境监测造假:7个采样点 竟没一处是真的

美国中部时间 2026-10-05 12:04 发布

天塌了!生态环境检测报告也开始造假了。

最近,央视《财经调查》兜出了一些环境检测公司数据造假的老底,新闻一出,瞬间引发了老百姓的热议。

大家都知道生态环境数据,是国家进行生态环境检测的“眼睛”和“耳朵”。

以前,当我们看到一份份“权威”的环境检测报告,自然地会认为这是一份具备很高含金量的数据报告,它是真实的、可靠的、有效的。

无论是国家还是相关企业都会将其作为某些项目的参考,而如今通过央视曝光,才得知这一份份印着“XX环境质量检测”的报告,竟然是通过摆拍、篡改数据、虚测演戏等方式得出来的。

更令人惊讶的是,还有的和企业私下勾结,按照企业的要求出报告,种种操作花样百出,直接击穿了行业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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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央视曝光了一起触目惊心的环境监测造假案,从采样到出具报告整个过程都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

总台记者先是应聘到了江西一家叫柘林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成为这里的一名工作人员。

然后,记者跟着采样员去了工地,任务是测噪声和废气,可到了现场,噪声大得不用仪器都能听见,可采样员压根没测,拍了几张照片就走人,最后报告里的“达标”数据竟然是在办公室里拿白噪声凑的。

是不是觉得不可思议?别着急,还有更离谱的。

接着,记者又进了山西伯霖检测有限公司,也用同样的方式入职,被派遣到大同市阳高县进行地下水取样,这家公司本来就是监管的重点对象。

在官网可以查询到,这家公司一年要处理5000吨废塑料化工桶,生产出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并将闲置厂房改造成危废贮存库房。

环保部门之所以在周边村落专门布设监测井、定期跟踪,正是因为生产废水存在污染地下水的风险。

可正要用取样绳将取水桶伸入水井时,发现取样绳子长度不够。让人惊讶的是,采样员撂下一句话,拍完了照片就可以,数据随便编一个交差。

后面的检测相信你应该能猜到了,全都是“认真”地摆拍,取样演戏,更过分的是,直接到周围的村民家中取了饮用水当“检测样品”。

一共设置了7个采样点,看上去覆盖范围很广,但是其中5个是村民家里的自来水,另外2个是监测井旁边流出的水,真正的地下水一点都没有采集到。

点位就是摆设、采样就是走个形式、报告就是为了应付检查。

结果就是采样人员在监测井现场完成了一整套流程的摆拍,并逐张检查照片细节,强调“为了看起来合规,这样的细节不能马虎”。

对这样的行为,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

《中国生态环境法典》明令禁止以干扰采样、调换样品、改变监测条件、虚假监测、篡改或伪造记录等方式弄虚作假——换句话说,不是没有规矩,而是有人不把规矩当回事。

但是检测机构依然顶风作案,只为了帮助合作方能顺利拿到“合格”结果,目标只有一个,顺利拿到合同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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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办公室白噪音来代替工地的噪声、七个采样点没有一处是真实的水样,这样明目张胆地造假的背后到底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呢?

大家都知道,第三方监测机构本应起到的是“裁判员”的作用,在“谁委托、谁付费”的规则之下,它却成了排污企业出钱请来的一个“自己人”。裁判都是被运动员请来的,哨子还会响吗?

当利润成为唯一指挥棒,职业操守便成了最先被舍弃的东西,监测机构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企业的“乙方”。

企业需要“合格”来遮丑,机构需要“合格”来揽客,于是造假成了双方心照不宣的默契,你要什么,我就给什么,各取所需。

就在2015年监测服务市场全面放开之后,很多机构蜂拥而入,行业的竞争也越发激烈。一些检测机构搞低价恶性竞争,为了争夺业务,1万元就可以接单,并且把“包合格”当作揽客的筹码。

合规的赚不到钱,规范的活不下去,低价抢单、压缩流程、数据造假,这套恶性循环运转下来,守规矩的机构反而成了被淘汰的那一批,于是“打不过就加入”成了无奈之选。

加上造假手段越来越隐秘,监管也很难穿透。

还有就是不同于过去简单的篡改仪器数据,造假正多半发生在采样环节,工作人员在监测井边拍摄完整流程照片后,逐张检查细节,目的是让照片呈现的每一个画面都“看起来合规”。

而基层执法监测的能力普遍存在着人员、资金、技术等结构性的薄弱问题,在日常监管中大都只进行一些“收报告、看结论”的书面审核工作,无法深入到采样现场去追寻原始数据。

目前来看,第三方机构跨区承接业务越来越多,在野外工地进行采样的环节较多,监管力量无法全面覆盖到,于是,“检测”二字只剩下表面功夫,隐患就此埋下。

而数据,恰恰是最好的证据,山西方创公司出具虚假监测报告超170份,违法所得约110万元;西安科纳公司出具222份,违法所得76.2万元。不得不说,这份数据造假的背后,相当可观的经济利益。

那国家就没有处罚吗?当然有。

过去数据造假,罚点钱就过去了,但是《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实施后,代价完全不同:机构罚款10万起步,情节严重的50万到200万,还要吊销资质,责任人最高终身禁业。

造假,可能毁掉一个机构,也毁掉一个人一辈子的职业生涯。

但是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部分案件的处罚仍然存在缺项漏项的问题,罚款数额远比不上造假所获得的利益,所以处罚缺乏震慑力。

也就是说,在违法成本小于守法成本的时候,造假的念头就很难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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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到这里,有人会问了,那难道这事就没办法了,任凭他们肆意妄为,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吗?

当然不是,正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就是要从问题的根源上解决这件事。

而数据造假的根源,就在于利益关联。要想切断利益关联,核心思路是让监测机构的生存不取决于客户的“满意”,而是取决于数据的真实性。

破局的关键,在于让掏钱的人不再是被查的人,具体来说,可以探索由中立第三方或监管部门统一委托监测业务,彻底改变“企业出钱雇机构查自己”的荒唐局面。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中“不得同时接受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委托”的禁令,同时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用财政资金为监测的独立性兜底。

仅仅是切断利益链条还是不够的,还要建立起一套不让老实人吃亏的机制。

一方面,落实信用评价制度,将监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让信用好的机构少被“打扰”,让风险高的机构多被“盯紧”。

另一方面,加大对委托企业的追责力度,谁授意造假,谁疏于把关,谁就得一起担责,只有把板子打到委托企业身上,才能倒逼它们认真挑选合作机构,而不是把监测当成一道可有可无的“形式”。

法律同样在保驾护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将环境监测机构纳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犯罪主体;生态环境法典明确禁止干扰采样、调换样品、篡改记录等行为。

中国环境网今年8月27日披露的一起案件显示,重庆某检测公司近两年间造假报告近170份,公司法定代表人、副总经理、采样部部长3人均被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以前造假,最多罚点钱、通报批评,刑法修正案之后可不一样了,监测机构要是故意出假报告,情节严重的,直接进去。

所以,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不再只是罚款了事的行政违规行为,而成了会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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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环境监测数据并不是给上级看的“成绩单”,而是给老百姓看的“体检单”。

水质怎么样、空气质量如何,老百姓心里有一把尺子。报告可以造假,但是空气不能造假,水也不能造假。

彻底打破“谁出钱谁做主”是为了让大家都能看到真实的环境数据,保护好每个人的基本知情权、健康权。

说到底,根除环境监测作假本质上是一场制度的较量。

唯有摆脱“金主”牵制、让造假得不偿失,数据才敢真,老百姓才能看到一份不掺假的环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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