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西贝的事情还在继续搞,现在变成了理记和罗永浩的对战。







网友们也是讨论的非常激烈。




理记和罗永浩的矛盾点也非常清楚。如果贾国龙真的做不下去,西贝倒闭,等于也是砸了理记的饭碗,所以双方硬刚。罗永浩回应理记是黑公关,理记更是爆出惊人大料,把事情推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理记号称是鱼死网破:

骂人“流氓”“黑公关”属于侮辱性观点,而“你是某巨贪的白手套、向其利益输送”是在陈述一个可真可假、对应行贿、洗钱、职务犯罪的具体事实。法律上这类指控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理记必须能证明它属实,否则就要承担诽谤的后果。截至目前,他没有点名官员、没有公开资金流水或代持凭证,“保护伞倒了”只说是“圈子里传开”,也没有任何纪检监察机关的公开信息。大家也觉得这个事情不对劲了,双方现在开始拼刺刀了?










理记直接把老罗称呼为网络黑社会。


然后理记开始挖罗永浩的老贴:

具体内容我们不便放出:

这个的确是老罗的最大黑料合集,很多没有看到过的网友们都惊呆了,注意,这些都是有时代背景的,我们算是都同期经历过,在当时的舆论环境并没有掀起过于夸张的波澜,否则按照现在的标准老罗的随便一张截图都能把他送进去:

老罗反击:
这个事情如果真的按照理记的说法就麻烦了。对理记而言,民事上,若举不出证,名誉侵权败诉风险很高,需删帖、公开道歉、赔偿、消除影响(罗永浩已宣布取证起诉)。刑事上,相关微博的浏览、转发量远超网络诽谤“情节严重”的认定门槛(同一诽谤信息浏览5000次或转发500次,见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解释》)。诽谤罪原则上是自诉,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可转公诉。他扬言“去纪委”也要分情况:正当检举受法律保护,“错告、检举失实”不等于犯罪;但如果故意捏造事实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且情节严重,则可能构成《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过此类典型案例)。平台层面可能被限流、禁言甚至封号;其“前调查记者”的职业信誉和江歌案等历史争议也会被重新翻出来。而对罗永浩而言,若指控不实,这是对其直播带货商业根基的攻击,短期会消耗品牌合作与公众信任,他的“互联网监督者”人设已经出现反噬(此前已表态"以后不再批评国产品牌")。若真有纪检介入并查实,则是另一回事,会转入职务犯罪调查——但目前没有任何官方信息或证据支持这一情形。对平台和监管而言,两个超级流量节点互相指控,平台处置两难;而"高流量账号言论边界、区分舆论监督与商业诋毁/网络软暴力"已进入监管视野(贾国龙近期公开演讲专门呼吁),这场闹剧可能加速相关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