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了不少有关婚姻破裂的新闻。由于正常离婚手续时间消耗长,很多当年的爱侣反目成仇,无法调节。于是这些有争议的离婚案件就进入了法院诉讼。
这是基于真实的一本书,作者对1991年至2019年间29个典型离婚诉讼做了很多的研究和分析,不仅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还观察了法官的运作和调节,具有现实的意义。法官们面临现实的压力,经常会选择那些最有效且最安全的方式处理案件。作者指出,这种处理模式最终导致可能在实际审理中有意无意地做出了不利于女性的判决。
由于现实中,“首次起诉不判离”成为普遍趋势,这会让经济上占优势的一方有更多机会转移财产,通常都是男性,对急于离婚的女性造成了实质的不公评。这一点也比较容易理解:人们处理矛盾都是从“相对弱势方”来切入,弱势方往往被迫在财产分割或抚养权上作出让步。特别是全职主妇的隐性付出难以量化:女性在婚姻中的家务劳动、生育劳动等隐性付出,在财产分割中往往得不到充分补偿。
家庭暴力经常会在司法程序中被“淡化”。暴力事实难以被充分认可、调解过程中暴力经历被弱化,以及漫长的程序可能让受害者继续停留在危险的关系之中。如果一个案件被理解为“夫妻矛盾”,那么解决问题的方式可能是调解;但如果一个案件被理解为暴力关系,那么首要目标就应该是保护受害者。
抚养权作为谈判筹码:这听起来虽然很不可思议,因为法律以“未成年人最佳利益”为抚养权分配标准。但在实际中,抚养权常被用作平衡双方诉求的筹码。女性为争取抚养权,常被迫在经济利益上作出妥协,而男孩的抚养权在实际判决中仍倾向于男方。
作者想讨论的是社会中的法律、法院与制度,是如何彼此发生关系的,而不是简单地进行对错的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