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男生跟自己心仪已久的女神表白,发誓要爱她一辈子。女孩没说话,抬手给了他一耳光。
男生很气愤:你这个疯子,我这么爱你,你竟然打我脸!男孩愤然离开,再也不理女孩了。
请问男孩做错了吗?有谁会喜欢一个践踏自己尊严的人?但是,一分钟之前,自己刚刚说出口的诺言呢?不是说好了爱一辈子,一分钟就无效了?
问题出在哪里?
这是因为,诺言都是有条件的。比如,男生说爱你一辈子,实际上是有很多隐含的条件的:我爱你,但你不能打我脸,你不能骂我爹妈,你不能跟别的男人好,你不能.....
诺言存在的条件改变了,诺言也就不复存在了。

女孩天生喜欢甜言蜜语。有时,明知靠不住,但就是喜欢,会觉得即使不是真的能兑现,但总是一番心意,总不会有害处吧。问题的关键在于,轻许诺言的人不仅靠不住,而且会在以后的生活中对你特别苛刻。正像前面说的,诺言都是有条件的。如果诺言可以请轻易说出口,就意味着对方附加的条件特别多,所以不需要顾及你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
如果有人向你表白,发誓爱你一辈子,然后告诉你这个诺言成立的所有条件,也就是告诉你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你还会被这个誓言感动吗?也许,没等对方说完,你就真的想给他一个耳光,告诉他哪里凉快上哪里呆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