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所谓“苏绰定律”(又称“具官论”,即如何配备使用官员)开始在网上流传,到现在已有数年之久。当时读了之后,我就肯定这是网络杜撰的,简直不值一驳,也没当回事儿。没想到,时隔多年之后,这个“苏绰定律”依然大行其道,出现在某些论坛、贴吧和公众号上,继续误人子弟。
为了保持史学研究的最起码的一点严肃性,我今天就来说说这个“苏绰定律”到底是真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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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网络上广泛流传的“苏绰定律”内容:
宇文泰,北周开国之君。向来慕曹操之术。有苏绰者,深谙治国之道,孔明之流也。宇文泰以治国之道问苏绰,二人闭门密谈。
宇文泰问曰:国何以立?
苏绰曰:具官。
问:何为具官?
曰:用贪官,反贪官。
问:既是贪官,如何能用?
曰:为臣者,以忠为大。臣忠则君安。然,臣无利则臣不忠。但官多财寡,奈何?
问:奈何?
曰:君授权与之官,使官以权谋利,官必喜。
问:善。虽官得其利,然寡人所得何在?
曰:官之利,乃君权所授,权之所在,利之所在也,是以官必忠。官忠则江山万世可期。
叹曰:善!然则,既用贪官,又罢贪官,何故?
曰:贪官必用,又必弃之,此乃权术之密奥也。
宇文泰移席,谦恭求教曰:先生教我!
苏绰大笑:天下无不贪之官。贪,何所惧?所惧者不忠也。凡不忠者,必为异己,以罢贪官之名,排除异己,则内可安枕,外得民心,何乐而不为?此其一。其二,官若贪,君必知之,君既知,则官必恐,官愈恐则愈忠,是以罢弃贪官,乃驭官之术也。若不用贪官,何以弃贪官?是以必用又必弃之也。倘若国中皆清廉之官,民必喜,则君必危矣。
问:何故?
曰:清官以清廉为恃,直言强项,犯上非忠,君以何名罢弃之?罢弃清官,则民不喜,不喜则生怨,生怨则国危,是以清官不可用也。
宇文泰大喜。
苏绰厉声曰:君尚有问乎?
宇文泰大惊,曰:尚……尚有乎?
苏绰复厉色问曰:所用者皆为贪官,民怨沸腾,何如?
宇文泰汗下,再移席,匍匐问计。
苏绰笑曰:下旨斥之可也。一而再,再而三,斥其贪婪,恨其无状,使朝野皆知君之恨,使草民皆知君之明,坏法度者,贪官也,国之不国,非君之过,乃贪官之过也,如此则民怨可消。
又问:果有大贪,且民怨愤极者,何如?
曰:杀之可也。抄其家,没其财,如是则民怨息,颂声起,收贿财,又何乐而不为?要而言之:
用贪官,以结其忠,
罢贪官,以排异己,
杀大贪,以平民愤,
没其财,以充宫用。
此乃千古帝王之术也。
宇文泰击掌再三,连呼曰:妙!妙!妙!
而不觉东方之既白。
(引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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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仿古文比较浅显,我不再翻译了,它想表达的基本意思,我已经加粗显示了。
下面我们就来分析它的真伪:
这篇“具官论”说是苏绰与宇文泰的言论,宇文泰是南北朝时期西魏政权的权臣,其后代建立了北周政权。苏绰是西魏的一个官员,与宇文泰关系很好,曾协助宇文泰进行改革。

苏绰

宇文泰那既然是历史人物的言论,总要有个史料出处吧?这个“具官论”出自哪部史书呢?
网上流传的有些版本的“具官论”说它出自《南北史》。
这一下子就露怯了。
不但二十四史中根本就没有《南北史》这部书,就是查遍《四库全书》的目录,也根本没有一部史书叫做《南北史》。
我们有个历史时期叫做南北朝,这没错,但是记录它的史书却不叫《南北史》,而是包括《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南史》和《北史》等多部史书。
以上这些史书,记录西魏历史的主要是《周书》和《北史》(《魏书》偏于北魏和东魏),这里面既有宇文泰的本纪(《周书》帝纪一、《北史》周本纪九),也有苏绰的列传(《周书》列传十五、《北史》列传五十一),但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具官论”的内容。
在史书中,苏绰曾经协助宇文泰起草了“六条诏书”,里面就涉及选人用官的问题,但是,与网络流传的“具官论”大谈特谈使用贪官的低俗论调恰恰相反,苏绰关于选人用官的理念,其格调是非常高的。
“六条诏书”共包括6部分:先治心(君臣修身正气)、敦教化(教化民众)、尽地利(劝课农桑)、擢贤良(选拔合格官员)、恤狱讼(重视刑狱)、均赋役(合理安排赋税徭役)。这六条,包括了政治、经济、教育、司法等诸多方面,既是施政纲领,也是对当时官员的整体要求。
可以说,“六条诏书”外延广阔,内容深刻,且基本符合儒家的治国理念。宇文泰最后充分肯定的正是这堂堂正正的治国之道,而不是什么用贪官的腐朽言论,据《周书》列传十五及《北史》列传五十一记载:
太祖(宇文泰)甚重之,常置诸座右。又令百司习诵之。其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
也就是说,宇文泰让各级官员认真学习“六条诏书”,那些地方官员,如果不能熟练掌握及应用“六条诏书”,则不能继续做官履职。
“六条诏书”作为当时官员的整体行为准则,其本身就涉及到了使用何种官员、如何选拔官员的问题。这集中的体现在“六条诏书”的第一条和第四条。下面我们具体来看看《周书》及《北史》记载的原文,括号里是我的理解和注释:
第一条:先修心
……夫所谓清心者,非不贪货财之谓,乃欲使心气清和,志意端静(修心所要达到的目标,不仅仅是不贪财,而是更高层次的心和志静)。心和志静,则邪僻之虑无因而作(做到了心和志静,包括贪财在内的种种邪念就都不会萌生)。邪僻不作,则凡所思念无不皆得至公之理(邪念不萌生,则官员们所思所想的就都是至公至正的治国之道)。率至公之理以临其人,则彼下人孰不从化?是以称理人之本,先在理心。……
第四条:擢贤良
……
今之选举者,当不限资阴,唯在得人(选拔官员不应局限门第、阶层)。苟得其人,自可起厮养而为卿相,则伊尹、傅说是也,而况兄州郡之职乎?苟非其人,则丹硃、商均虽帝王之胤,不能守百里之封,而况于公卿之胄乎?
……
凡所求材艺者,为其可以理人。若有材艺而以正直为本者,必以材而为理也;若有材艺而以奸伪为本者,将因其官而乱也,何致化之可得乎?是故将求材艺,必先择志行,善者则举之,其志行不善则去之(选拔官员应当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
今之智效一官,行闻一邦者,岂非近英俊之士也?但能勤而审之,去虚取实(选拔官员应当认真审核,选取确有真才实学的人),各得州郡之最而用之,则人无多少,皆足化矣。
……
士必从微而至著,功必积小以至大(应当多给官员压担子,多让官员历练,逐渐积累经验,建立功业),岂有未任而已成,不用而先达也?
……
然善官人者,必先省其官(精简机构、裁汰冗员)。官省,则善人易充。善人易充,则事无不理。官烦,则必杂不善之人。杂不善之人,则政必有得失。
……
凡求贤之路,自非一途。然所以得之审者,必由任而试之,考而察之(选拔官员要执行严格的考察制度)。起于居家,至于乡党,访其所以,观其所由,则人道明矣,贤与不肖别矣。
……

西魏通读以上诸条,不得不说,难怪宇文泰赞赏,这些内容,就是拿到当今,放在别国,也照样不过时,照样有借鉴意义。可有一条,这里面从头到尾没有一句是说要使用贪官的。
分析至此,可以肯定的说,网络上流传的所谓苏绰的“具官论”,是一篇假托古人的品位低下的伪作,不但于史无据,而且也完全不符合史书记载的苏绰的品格作风。
说到这里,我不免要发表几句议论。近些年以来,阴谋论、权谋术、厚黑学大行其道,很有市场。有些别有用心的人,用这些低劣的东西来曲解历史,似乎中国煌煌数千年的历史,没有什么治国正道、施政公理,有的只是反反复复的阴谋诡计和勾心斗角。对于古代君臣的任何作为,都从最恶劣、最卑鄙的角度作出解释,以支持和佐证他们的歪门邪说。
但是,古人不是傻子,古人知道仅仅依靠阴谋诡计是治理不好国家的,因此,在史书上,君臣之间讨论堂堂正正的治国理念的记载比比皆是,正是这种理念的存在和普及,才使得中国出现了诸如文景之治、光武中兴、贞观之治等政治清明、社会稳定、人民康乐的治世。
也正因为如此,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在宣传自己的观点的时候,就会觉得现有的史料不够用、不支持。那怎么办?好办!在某些人眼里,史料算个什么,没有我们就给它瞎编一个,于是乎,网上流传甚广的“具官论”就应运而生。可以说,“具官论”的产生方式,比它所宣扬的内容更加的卑鄙龌龊!这里要正告那些伪造历史、篡改历史的人,古人虽然已经不能说话了,但是他们的言行早已记录在史书中,斑斑青史至今犹在,岂容宵小信口雌黄!
最后,我想提醒大家,以后再读历史相关的文章的时候,多留个心眼儿,有条件的可以查阅一下二十四史,这些书也不是什么稀罕书,很方便就能查到,即便不想直接读史书,也最好能在网上简单百度一下,以防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