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轻舟 ☆★★庭前花落共安然★★☆
·
2026-08-17 03:00

婚外胚胎案重心回到了财产

“婚外胚胎案” 的简要介绍请参考以下两个文章:

《当事人申请销毁婚外胚胎事件的中立观察》

《婚外胚胎案中的销毁罗生门》

“婚外胚胎案”最新进展:朱女士已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被赠与的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仅对此事进行客观梳理分析,不作是非判断,亦不对事件双方作主观评价。

(一)朱女士起诉第三者的诉求与经过

8月11日下午两点多,朱女士前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提交了起诉申请。她作为原告,正式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基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部分。

朱女士表示,这一步骤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容易,尤其申请调查令面临较大难度。她提到,正是由于网友的支持推动以及多位律师提供的指导性意见,才促使她迈出这一步。她表示:“我们迎难而上吧。”法院将在7日内告知是否正式立案。

朱女士在录像里说明了起诉动机:

“我希望能够在这个过程当中,追回一部分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毕竟从婚外胚胎开始,我相信他们运作的每一分钱,都有夫妻共同财产在里面。”

“我作为原告正式起诉第三者,要求其返还作为我与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部分。我希望通过这样一场诉讼,追回他们在我不之情的情况下,挥霍掉的夫妻共同财产。”

“我希望法院能够给到我一个公平公正的裁决,将属于我的那部分合法权益,都能返还给我。”

朱女士言论核心要点总结:

8月11日下午2时许,朱女士于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提交诉讼申请,诉求为要求第三者返还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赠与部分,同时请求法院调取相关机构记录,查明包括但不限于辅助生殖花费在内的资金流向。法院将在7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二)男方撤销离婚诉讼

男方唐先生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原定于8月11日开庭审理。8月11日,男方提出撤诉,8月13日法院正式出具准许撤诉书。

这意味着该离婚诉讼目前已暂时终止。

(三)检察院受理刑事监督申请

8月12日,朱女士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的受理通知书,其就男方伪造假结婚证仅被行政拘留5日一事,向检察院提出的刑事立案,监督申请已被正式受理。

(四)为何男方之前的离婚申请在无锡梁溪区人民法院立案?

男方唐先生之所以能够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核心依据在于离婚诉讼的管辖权规定,而非事件发生地点。

男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管辖权的确定取决于被告(即朱女士)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据公开信息,朱女士为江苏无锡人,其住所地在无锡,因此男方向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符合法律规定。

虽然婚外胚胎事件发生在上海的医院,但这属于朱女士诉医院及男方等人格权纠纷案的范围。离婚诉讼与胚胎处置案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程序,管辖权的确定依据各不相同。

(五)婚外赠与财产的法律分析

婚内赠与第三者的财产,无过错方可依法主张返还。这是法律赋予无过错方的权利。具体可归纳为两条线索:一是资金流向链,二是婚外关系链。

有一个常见的误解:有观点认为“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丈夫的那一半他自愿给,妻子只能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一半。”但法律上,一旦赠与行为被认定无效,第三者应当返还的是全部受赠财产,而非仅返还一半。

此外,朱女士诉求的返还范围,亦包括辅助生殖相关费用。

我的客观分析:

(1)在法院判决作出前,胚胎由医院封存,其后续处置以法院判决为最终依据。就目前情势而言,前景恐难符合朱女士的销毁诉求。

(2)婚内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应该可以追回。其中转账记录、首饰、车辆、房产、资助经营的资金流向相对明确。辅助生殖相关费用将会再次成为一个争论点。

(3)男方伪造假结婚证被行政拘留5日。由于检察院刑事监督的受理,他面临进一步刑事追责的可能。

(4)唐先生之前提出的离婚诉讼已由其8月11日主动申请终止,并获得法院批准。

用户原创内容分享,若违规侵权,请联系我们核实删除

User-generated content. For violations or DMCA, contact us for removal

收藏 礼物
评论列表 查看 12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