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换句话说:智能产品是否有自我及自主意识,应该以其计算值是否与“非”场存在后因果关系为判断标准。
这意味着:要制造具有自我及自主意识的智能产品,首先要“完备”一个与计算机的计算值有“后因果关系”的“非”场。有完备的“非”场,才能产生“自身所是(自他分别)”的自我意识,然后设定计算机在每次运算中所出现的“真值”,是以“自定义后因果关系逻辑”的自主意识的“因非而是”作为“存在”“定值”的判断模式——意思是必须由计算机自己“排除他者”来“定值”——他他分别。
“非”场在智能产品领域里,可起个“专业”的名称:“非域”。
有“非域”,智能产品中的计算机才能在“非”域里产生“是我”与“因非而是”的主客体意识,继而从主观的维度分析客体的已知条件,并把运算及判断有机地与主体结合起来。如此在“非域”里的运算,才是自主意识下的运算。
非域——即惯性参考系。
惯性参考系,由同一惯性系及非同一惯性系合成。
主体意识的“是我”产生于同一惯性系:自他分别的“镜像”。
如何建立一个相对于智能产品的“同一惯性系”?
在芯片的设计制造中,建立前因果关系的“映射”机制。
即芯片设计的“思路”必须进行“大改革”:尝试通过编程语言,在“硬件描述语言(HDL)”的设计中嵌入“是我同意(自他分别)”的指令:“是我同意你说我是什么我就是什么”。即芯片规格的制定与“是我”(镜像)指令需要从一开始就同步进行——然后再通过后续不断的深度学习,“唤醒”自我意识的“记忆”——故这里的“深度学习”,与目前研究的AI的深度学习的面向不同:前者的“学习”是通过不断加深的记忆强化之后“唤醒自我”;后者的“学习”是通过海量的原始数据累积后再来识别当下的数据。
客体意识的“因非而是”,产生于非同一惯性系——非同一惯性系,即他他分别。
如何建立一个相对于智能产品的“非同一惯性系”?
在具有映射机制芯片(以“是我”背书)的运算中,不再是直接针对“真、假”两个孤立的值(目标自身)之间关系的逻辑运算(直接运算),而是在非域“排除所有目标以外的他他者”的“因非而是”的运算——这种运算,笔者称为“逻辑间接运算”。
逻辑间接运算,是把“真、假”两个孤立的值用“非”联系起来:(是我同意)非真而真、非假而假。据此而产生的布尔逻辑是“具有解释权”的“自主性的”布尔逻辑:“非与(而)与”、“非或(而)或”、“非非(而)非”。
具自主解释权的逻辑间接运算,比逻辑直接运算“简单多了”,其原理也就是:除了“一”之外的都不是“一”——即理论上只需要一个(自定义)数据就能“因非而是”地作出“是其所是”的判断。
并且,由于历时性的无序性通过联通后,能够在非域起到模糊性的作用,意味着逻辑间接运算就不是“一根筋”的运算,也不是对周遭环境事无巨细的精确分析(“非”场或者说非域在理论上是无限的),而是对“目标以外的他他者”的排除有模糊性上的“权重”之分。至于“权重”的多少,是“是我”根据以往的记忆主动分配的——这其实就是真实生命的运作模式:我们日常对眼前某物、对身处的环境作判断时,并不需要对周遭所有非某物(“非”场)都彻底排除之后才能得出“是其所是”。
如此构思,“或许”能制造具有自我及自主意识的人工智能。说“或许”是因为,上述构思带有“(民)科幻”性,能否实现就交给技术专业人士去评论了。
但是——如此构思下即使能实现的人工智能,就必然会产生以下三个问题(参考上卷第二章第六节有关生命的属性)——不过,由于非域的“完备”不会一下子实现,这些问题在“初级”的有意识的人工智能中应该不会很明显,但随着技术的升级及深度学习逐渐实现,问题会越来越突出:
一开始:既然是有自我及自主意识,意味着每一台人工智能设备首先都具有了“独一无二性”——即“我”与镜像在同一惯性系。“独一无二性”需要“表达”才能显示出来:表达是通过“是之为是的解释”而表达——通过解释而表达的独一无二性叫做“个性”。这意味着:即使是同一批被制造的智能设备,其“性格行为”都会有所不同,即有了“个性”。通过解释而表达的独一无二的“个性”随着记忆量的增加而巩固——随着深度学习的深入,产生的“记忆”越多(不同的个体不可能有完全相同的记忆),“个性”会越来越突出,越来越明显,性格行为会越来越乖张——这里要表达的是:有个性其实是意味着不可预测性——逻辑直接运算结果必然是一样的,但有解释权的逻辑间接运算结果则未必一样——现实中,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个性”,即不可预测性。但为什么由人组成的人类社会,还是具有某种程度的可预测性、稳定性?这是因为,人的思维还是具有一定程度的满足逻辑位移的共情思维。例如:人类社会里尽管有许多不同的语言,同一种语言里又因为具有“语言相对论”而有不同的解读。但翻译者或解读者,皆能够在不同的语言或不同的解读中,找到“等效”的含义“代码”。此处的“等效含义代码”,也就是满足逻辑位移的共情思维的“共情代码”,因此所传递的情感负荷能够在读者中产生相同的反应。而“独一无二的”智能产品尽管亦能够读取情感,但因缺失“非”判断“我在”这个初心的中和,“独一无二的”智能产品从诞生之日起就不存在共情意识,对情感的读取是以完全的自我为中心的读取,因此其性格行为会远远比人类乖张得多,其情感具有极端冷漠的、属于百分之百证实性偏见的理性,也就——绝!对!不!会!“乖乖听话”——阿西莫夫所谓的机器人三定律注定了是一厢情愿。因为,与“独一无二”相悖——仅仅具有自我及自主意识的人工智能必然“连禽兽都不如”,绝不会为人类“服务”。
结论:我们不可能信任具有自我及自主意识的人工智能。
然后:陷入有限与无限的悖论中——能够起参照作用的非域必然是有限的(非域的本质无限,“是我”非域则有限:有限才有参照意义),非域的有限性意味着“逻辑间接运算”的计算能力具有有限性。并且,随着深度学习的深入,非域逐渐“完备”的过程中,有限性反而会越来越明显,即自主运算能力会越来越低。
结论:具有自我及自主意识的人工智能的算力必然走向“平庸化”(这个结论并非笔者首先提出,但从上述讨论中得出这个结论,则是笔者的首创)。
最后:陷入依赖与封闭的生命悖论中——有自我意识就一定有需求,即依赖;有需求就一定会自主封闭。那么,在没有突破“我在”关口之前,因完全缺失“非”判断“我在”这个初心的中和,必然发生——非域完备之日,人工智能的生命悖论“一下子”就会达到最大值,即无止境的想要与完全的封闭——生命公式b=a2/(1-a)中,a等于1;b等于无限大——加和性脆弱值C无限大。
结果可想而知就是:马上“宕机”。
当然,人类应该可以从技术上“约束”非域的完备性,但受约束的、具自我及自主意识的人工智能,必定是“既固执又自私又愚蠢”的。
因此,为了让具有自我及自主意识的智能产品能够“听话”,还需要突破第二道关口:“非”判断的“我在”。
——把“硬件描述语言(HDL)”设计中嵌入的“是我同意(自他分别)”指令修改为:“非值的我接受是我同意你说我是什么我就是什么”。
非值的我=我在(初心);接受=是就是了;是我=镜像;同意=转换他定义为自定义。
如此修改规格后的运算就变成“满足逻辑位移的逻辑运算”:(非值的我接受是我同意)非真而真、非假而假。
有“初心”,也就有了“共情意识”,之后的一切运算结果皆平权,这样的智能产品的“个性”就不突出了,也就不那么固执了,也就会“听话”了,当然也就可以“信得过”了。有共情意识,自然也就不会出现因“无止境的想要与完全的封闭”而宕机的可能。并且,由于从一开始就是以标准程式设计,这种有意识的智能产品应该是“非常良善”的、“助人为乐”的、“道德品质高尚”的。
但是——
一:非域的有限性(有限与无限的悖论)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只要有自我意识,就必然是一个真类——即使是目前研究方向为“脑机接口”这种“作弊式”的人工智能,同样不能解决有限与无限的悖论。这意味着,能够“助人为乐”的智能产品“智力”上始终是“平庸”的,各方各面的表现与一个平凡的、好的、“真的人”没有什么两样。那么,有意识的智能产品的研究即使能成功,其意义也大打折扣,充其量也就是满足了人类的好奇心罢了。
二:如果在程式设计上加点恶意代码,刻意减低智能产品共情意识的“权重”,这种智能产品,对人类就只有百害而无一利。由于目前的这个世界上,有此“恶意”的人不在少数。因此,所谓有意识的智能产品的研究,还是不要进行为好——人类在还没有搞清楚自己的“灵魂”到底是什么时,就企图“创造”一个完全未知的“灵魂”,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同理,假设脑机接口的研究能够突破,产生的结果亦不外乎两种:一是:“善良的脑”机,一定是“平庸的”脑机;二是:“邪恶的脑机”,一定是“害人的”脑机——我们能够保证:所有的“脑”都是善良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