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教材将中国历史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2070年-公元前476年)、封建社会(公元前475年 - 1840年)、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年 - 1949年)。
其实中国社会在2070年-公元前476年这个阶段,奴隶不是社会生产主体,基层生产者主要是氏族公社成员或平民,并不存在希腊罗马那样的奴隶社会。
欧洲中世纪早期,奴隶依然存在并占总人口的10%左右,随后随着封建制度的发展,古典的大规模奴隶制逐渐向农奴制演变,但奴隶买卖和奴役现象从未完全消失。
欧洲殖民时代与奴隶贸易密不可分。15至19世纪,伴随美洲殖民扩张,欧洲列强建立了臭名昭著的“三角贸易”:商船载着工业品从欧洲出发至非洲换取奴隶,再横跨大西洋将奴隶贩至美洲,最后将美洲的原材料(如糖、棉花)运回欧洲。
这些在奴隶血汗上赚取的第一桶金,直接转化为欧洲本土的金融资本,投资于早期的工业生产和基础设施。
中国古代社会与西欧中世纪最接近的时候是战国以前。
周人征服东方后,利用血缘宗法系统分封土地和人民给宗室、功臣,建立诸侯国。
周天子是天下最高的君主和宗主。
周天子分封土地和人民,国君多为同姓王室或异姓功臣,天子在宗法上是家族大宗,诸侯是小宗。
诸侯国君必须向天子朝觐、述职、贡赋,并在天子征伐时率兵出征。
进入东周(春秋),王室衰微,但周天子仍有天下共主的名义地位。
齐桓晋文等“春秋五霸”借“尊王攘夷”的口号号令诸侯,名义上仍尊奉周天子。
战国时代(公元前475年—前221年),各国开始废除分封制,确立中央集权、郡县制、官僚制及编户齐民体制,政治结构从世袭贵族分权向君主专制转变。
战国时期的周天子沦为仅具象征意义的吉祥物,最终在公元前256年被秦国灭亡。
秦国统一天下后,将全国划分为若干郡,郡下设县,官员由朝廷直接任免。不分封皇子,功臣和宗室赐予食邑、称侯,但列侯仅享有税收,没有地方统治权。
汉初经历了分封制的回潮。“郡国并行制”有点类似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制。
平定公元前154年发生的“七国之乱”后,汉武帝随后实施“推恩令”,将大诸侯国化整为零。成功消除了封建割据的土壤,郡县制(官僚制)彻底压倒了分封制。
西晋开历史倒车,大封宗室诸王,赋予实权和军队,直接引发了“八王之乱”。
南北朝、隋唐、宋等朝代都曾重新启用分封制,但皇室分封诸王的实际权力越来越小,形式也从地方割据演变成仅供俸禄的爵位制度。
明朝朱元璋大封皇子为王,分封到全国战略要地并赋予兵权(如燕王朱棣),建文帝削藩引发了“靖难之役”,明成祖及后世虽保留了亲王爵位与俸禄,但剥夺了军事指挥权。
清朝入关后仅对皇子和功臣实行爵位封号制(如亲王、郡王等),仅发给岁俸,彻底没有了领地与地方行政权。
西罗马帝国崩溃后,领主提供保护,附庸提供军事服务, 通过宣誓和宗教仪式确立权利义务。“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西欧高度碎片化,国王是最高封君,但实际权力分散于各级领主。教会、贵族、城市形成多元制衡。王权后来逐渐强化,但封建核心是分权。
中国城乡一元,以村社为基础。井田制等。秦汉后转向地主-自耕农/佃农经济,土地可买卖,官僚而非世袭贵族主导。
西欧是二元经济。庄园制,农奴束缚于土地。骑士制,军事-领主权突出。城市有相对独立性。
西欧更强调等级内利益交换;中国更强调服从与伦理。
中国“封建”主要限于战国以前,战国先是各国中央集权,最后由秦完成大一统。
中国的分封制与欧洲封建制有不小区别,后来的大一统社会更不是欧洲中世纪那样的的封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