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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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剑 ☆★★神圣悲俗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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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8 12:34

哲学之先——观学(109)逻辑位移(一)

第六节:其说自圆

一,逻辑位移:

登山爱好者,以登上最高峰为荣;以成功攀上最陡峭的悬崖为荣。潜修者,则在深山里,在月朗风清、在啸啸莽林中默然静坐——两种行为模式,体现了两种境界。

所谓坚韧不拔,指的是登山者对高度、难度的挑战,还是潜修者漫长岁月里的清苦、孤独?这也是值得深思的。

逻辑是自定义。

因为是自定义,故逻辑自身并不能自洽,以“逻辑在先”为前提的思考,也就不能完备,即永远不能自圆其说。

不能自圆其说,是因为逻辑少了个“内核”(内禀“空集”:生发元)——我们必须先“引”然后才能“指(射:元识)”。

内核并没有失去,“本来就在,且一直都会在”,是我们自己“不识庐山真面目”——而已。

经典”的解读,是因为我们“身在局中”(包含了自身的真类),“只缘身在此山中”,故“不识庐山真面目”。

但是,为什么要“识”?“不识”,正是因为我们妄图“识”(分别心),也就“破缺”了,“识”的结果就反而是“横看侧看”都依然不识,也就得出庐山面目不可识(物自体不可知)的结论。

其实,我们不必(非识)“横看侧看”地去“识”。既然是“身在此山中”,只要“有(初)心”,其实是早就“知(道)”:“岭”或“峰”都是同一座山(非分别)。非要定义是“岭”还是“峰”,不过是我们“多事”。

因此笔者认为:“同一性”,是隐藏在苏东坡这首《题西林壁》里面的精粹——只要知道“我在”(同一座山中),那么,无论看上去是岭、是峰——“都对”,都“有意义”——但其意义在于:无论判断是岭、是峰、是高、是低,都可以“平权、等效”——理发师为自己理发,或,不为自己理发,都可以——平权——因此都能够“其说自圆”——即:真正有意义的不是判断的“精准”结果是岭还是峰,而是“非值的同一”。

同一性”,是“非”判断逻辑属性其中一个重要外延,根据这个外延再进一步论证了“三同一”——历时性与共时性完全同一、运动与静止完全同一、非还原性与还原性完全同一,之后——本文上卷所“批判”的逻辑四个基本原理就“可以”自洽,就“允许”有效地指导我们的言行。

说“允许”是因为:“本来”并没有逻辑,逻辑与“本来”无关。“纯粹”的“非”判断,是完全的非逻辑推定的逻辑混沌的“知而非识”。但因(人的)生命自定义了逻辑,我们的“生存之道”也就“不得不”依赖逻辑,直到——彻底“消除”自定义(“圆觉”)之前。但完全依赖逻辑,则必然因逻辑的不自洽而具有“是”判断逻辑属性的两个内涵及十六个外延,即最终毕竟是“镜花水月一场空”。因此,如果“不愿意一场空”,我们的思维就必须要“范式转换”。范式转换的过程,就叫做受训的过程:不把对逻辑的依赖视作是必然,而是在范式转换的受训过程中,“允许”以逻辑作为“权宜之计”。允许,意味着过渡——如同初学游泳者所用的辅助装备:“辅助设备”与“游泳”“不等价”,但辅助设备能够帮助我们理解游泳这个“初心”,即学会游泳以后就不需要辅助设备了。如果把辅助设备作为游泳时的“必然等价性存在

”,就叫做本末倒置。同理——受训者“允许”用逻辑作为受训(认识事物)时必不可少的辅助工具,但“觉悟”之后,逻辑的“使命”也就完成。

逻辑的四个基本原理要自洽必须满足一个前提。前提就是:作出“是”判断之前,进行“非”判断——先【“自”相似】再【“他”相似】。

空集是非空集合的内禀。

非”判断是“是”判断的内禀。

因此,在作出“是”判断的逻辑推定之前,需要先作出“非”判断的非逻辑推定——“先引再射”:先意会,再理会;先共情,再辨识——笔者称此为:逻辑位移。

满足逻辑位移后的逻辑,“逻辑在先”的“bug”也就“消失”,其说自圆,也就自洽:

逻辑四个基本原理中的同一律,是另外三个确认律能够成立的先决条件,而同一律能否自洽,则是基于“非”判断同一性原理的“三同一”——先进行“没有值的无价”的“非”判断——先认识本质上是全体性的能指后,才能实现所指(集合性)的“有值的等价”——这里的“等价”不是交集(状态)属性的等价,而是并集(关系)属性的等价——“是”判断语境中,“我是谁”是一个假命题,因为自在与自为之间没有同一性。但满足逻辑位移后,无论我是好人坏人穷人富人中国人外国人都平权等效(关系)——慧觉平等,“大同”的理论基础。

满足逻辑位移后,无矛盾律及排中律皆可以“同一非一”地自洽——“允许”逻辑推定时的不可同真或不可同假(破缺的“识”),是“因为”在非逻辑推定中既可同真亦可同假(对称性的“知”)——任何逻辑推定的公理,如果以“阴阳”“相生相克”的“和合关系”作为“背书公理”,就具有完备性、真实性——使用分离公理,任何陈述集合存在性的公理将隐含空集公理。

满足逻辑位移后,“非”判断的完备性,允许逻辑的“不可能充足”的理由充足律成为有效:如果必须、仅仅、只能——以“是”判断语境的理由充足律作为行为判断准则,那么,每天早晨起来我都必须要绞尽脑汁找到确认身边的女人是我老婆的充分理由并且总是——“不那么肯定”——“满足逻辑位移”后,我“一眼”就:信心十足地、百分之百地确定——睡在旁边的一定是我老婆。

——幼年时的老婆与风华正茂的老婆与鹤发鸡皮的老婆、临睡前的老婆与睡醒之后的老婆“不等值”——但满足逻辑位移后皆平权。

传统逻辑,是(共时性)状态(前提)的“有值”推定——“识”。而“值”皆是自定义,故逻辑是自定义而不能自洽。

满足逻辑位移后的逻辑,则是(没有时间差)关系的“等价(无价的同一非一)”推定——其说自圆的“知”。

满足逻辑位移,逻辑四个基本原理能够自洽。这是“非”判断逻辑属性的第二十一个重要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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