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平台“天天领现金”,全程录屏显示金币未清零,只差最后一步就能提现800元,平台却拒不兑付。
薛先生一气之下将拼多多运营方告上法庭,这场备受关注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最终结果出人意料。

800元奖励凭空消失
原告薛先生是拼多多老用户,曾多次参与平台“天天领现金”活动并成功提现。
2021年8月23日,他再次参与该活动,目标金额800元。
活动初始,系统赠送799.96元,薛先生通过抽奖累计至799.99元,仅差0.01元即可提现。
随后他参与“沾金币”任务并全程录屏,页面显示倒计时结束时仍剩余91个金币,按规则足以兑换差额完成提现。
可活动结束后,剩余金币莫名清零,800元奖励未能兑现。
薛先生认为平台违约,将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要求支付800元奖励。
寻梦公司辩称,案涉活动性质为悬赏广告,依据《民法典》第499条,用户需在24小时内累计奖励金达到800元门槛方可提现。
薛先生最终金额仅799.99元,未达标。
“沾金币”页面因未刷新未显示数值变化,金币实际已被他人沾走,且薛先生仅邀请5人助力,远低于往期提现所需人数,属于消极放弃完成任务,悬赏合同未成立。
法院明确定性为悬赏广告
法院经审理认定两大核心争议,给出明确裁判:
一、涉案活动定性为悬赏广告
平台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24小时内累计金额达标”特定行为的用户支付报酬,相对人不特定,需主动参与并努力完成,完全符合《民法典》关于悬赏广告的法律特征。
二、原告未完成特定行为,诉请被驳回
薛先生多次参与同类活动,熟知规则,800元奖励难度更高,却仅邀请少量好友,未积极完成任务;
页面明确提示“金币可能被沾走”,薛先生未刷新确认、未邀请助力,消极等待致任务失败;
沾金币结束后仍有充足活动时间,其未继续操作,视为放弃完成悬赏要求。
以案释法:“薅羊毛” 需守边界
1️⃣悬赏广告≠无条件兑付平台。
现金助力类活动多被认定为悬赏广告,完成约定行为是获酬前提,未达标则无权主张报酬。
2️⃣用户需尽合理注意义务。
活动规则已公示关键条款,用户明知存在金币被沾走风险,仍消极不作为,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3️⃣录屏证据≠必然胜诉。
即便有录屏证明页面显示状态,但若与实际规则、履约行为不符,法院仍会依据法律关系与事实作出认定。
温馨提示:
参与电商平台现金助力、抽奖返利类活动时,务必仔细阅读活动规则,留存完整证据,理性参与不盲目拉新。平台也应进一步优化规则提示,保障用户知情权,减少此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