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始皇车同轨书同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时代,“欧洲文明中心”是环地中海的罗马共和国,处在欧陆中心地带的日耳曼人、高卢人、斯拉夫人是“蛮夷”。
欧洲纬度高,又是海洋性气候,降水量大,日照不足,不适合稻、麦等主粮种植。日耳曼人很晚才由游牧、渔猎转向完全的定居和耕种。
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把莱茵河、多瑙河那一边的日耳曼部落统称为“蛮族”。和中华帝国一样,罗马帝国也沿着这两条河的边境修建了“长城”。
天朝的“蛮夷”都在边缘地带,而欧洲的“文明中心”罗马,却处在环地中海的边缘地带,大部分国土也不在欧洲。处在欧陆中心的是日耳曼和高卢这些“蛮夷”。
匈奴从东边一路挤压日耳曼部落的地盘。日耳曼人就冲破了“长城”,大规模进入罗马帝国的疆域内。
公元476年,日耳曼蛮族雇佣军的首领奥多亚克废黜了西罗马帝国最后一位皇帝罗慕路斯·奥古斯都,西罗马帝国灭亡。
欧洲大陆法系有三大渊源:罗马法、日耳曼法和教会法。
罗马法至少在形式上维护了罗马公民的平等。蛮族建立的法兰克王国的习惯法却实行等级制。《萨利克法典》公开宣传法兰克的人命被比被征服的罗马人值钱。杀死一个法兰克人要赔偿200苏,而杀死一个罗马人只要赔偿50~100苏就可以了。
罗马法注重证据,日耳曼法采取神意判决,比如水裁法和火裁法。再决定不了就“决斗”,“决斗”这种野蛮风俗还被日耳曼人标榜为“骑士精神”。
罗马文明的所有律法和官僚制度设计都用拉丁文记载。但蛮族不懂罗马文化,也就无法掌握这一套精密的体系。因为不会书写,就没办法处理复杂的文书,文官系统就不可能建立,没有完善的文官系统,也就没有对庞大疆域的管理能力。
蛮族各部落的语言直到八世纪之前都没有形成文字,教会垄断了知识。天主教会不仅是精神世界的诠释者,还渗透进了世俗政权的行政管理方面。
“罗马教皇”是由罗马皇帝任命,总体上皇权高于教权。但到了法兰克王国时代,天主教会上升到了与王权平起平坐的地位。
日耳曼人没文化,教廷掌握了思想文化主导权,神权可以压制世俗王权。
法兰克在统一战争中兼并的其他蛮族王国,并不像罗马那样建设行省,收归中央政府管理,而是封给贵族与教会,维持领主自治:封建。
后世的日耳曼人搞出了一个“神圣罗马帝国”,“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
与日耳曼蛮族相反,进入中华帝国北方的草原民族人数首领主动选择“中国化”,比如北魏孝文帝。
草原民族会选择“中国化”,因为中华文明的制度成果有利于管辖超大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