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自有“恶人”磨。
摸臀姐最爱起诉,这回轮到她当被告,可以说,这句话搁在"摸臀姐"身上,准得很。
8月26日,长沙一家餐厅,一个4岁的孩子跑过她身边,手蹭了一下,她追上去揪住孩子衣领,把孩子勒的哇哇哭。
孩子家长当场道歉,她要书面的,要一家三口对着镜头认错,还要白纸黑字承认"孩子是故意的骚扰"。
这事曝光后,网友群情激愤,孩子的父亲也动了真格:反诉,不为钱,只为给孩子讨一个法律上的清白。

这仅仅是摸臀姐遭遇反噬的一个方面,所以“祸不单行”,现在,另一个官司也来了。
半年前,摸臀姐在自己号里爆光一个人——一位滴滴司机,视频上,这位司机"中途接了别人",末尾还配上一句"平台已经把他封号了"。
这条视频获得25万赞,底下几十万条骂声,全冲着司机去。
今天,这位蒙冤负屈的司机终于站出来,专门请了律师起诉摸臀姐,要按侵犯名誉权告她。


原来,和那个男童一样,这位司机是大一号的蒙冤者,那天他接摸臀姐前,已经在订单上标得明明白白:携带亲友同行。
事前已经说清楚了,车上坐的是他娘和他妹妹,摸臀姐坐不坐,自己可以判断。
没想到,摸臀姐上车后,闹着要人家把亲人赶下去,还踹了人家的车,然后拍视频上网,搏流量。
摸臀姐说平台封司机的号,其实根本没有,交管部门专门查证——司机合规,一天没封过号。
自从被摸臀姐挂上网,这位司机每天都在唾沫星子之下,每天打开手机,全是陌生人在骂他。
摸臀姐害了人,还理直气壮,司机拍了段视频澄清,她一封律师函扔过去,要人家自删。
没想到,现在四岁男童的事引发众愤,也给了司机一个扬眉吐气、自证清白的机会了。
不仅司机要告她,滴滴公司也说了:站司机这边,法律上的事,公司协助。
是的,你没看错,摸臀姐作恶的另一个回旋镖也来了。
有人或许会问,这件小事,上得了法律吗?
当然!
头一条,名誉权。民法典第1024条写得清楚:任何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
拿不实的信息,让几十万人骂了司机半年,这不叫侵权,啥叫侵权?!
紧接着第1000条: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得跟侵权的方式和范围相当。
翻成大白话:删视频、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她一样不能少。
第三条,赔钱。
司机半年的误工、打官司的合理开支,都能算进损失;精神损害严重的,还能另要一笔精神抚慰金。
传播范围这么广、时间这么久,都是往上加码的情节。情节再重些,诽谤这条线,也不是碰不得。
不得不说,流量这玩意儿,来得有多快,反噬就有多狠。
想靠折腾、靠撕裂社会博取流量,起号赚钱,可能一时获利,最终会跌的很惨很惨!
人啊,千万不要走捷径,更不能搞歪门邪道,否则赚的好处都要还回去的,还得带上利息。
眼下她院子里两纸诉状等着:一个是孩子父亲,一个是滴滴司机,够她喝一壶的。
别作恶啊,否则,出来混,迟早要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