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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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llyRoger ★★声望品衔R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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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9:45

豫让“士为知己者死”是沽名钓誉吗?—

方孝孺从少年时期就开始经历人生的大起大落。11岁时,经历了庞大王朝元朝的覆灭和汉人政权明朝的建立。朱元璋去世时,方孝孺《大行皇帝挽诗》云:“睿哲君天下,恢弘德化新。宵衣啚治道,侧席致贤臣。王气金台晓,仁风玉宇春。忽朝云晏驾,率土泪沾巾。”可见他是充分拥护新政权的。这可以算是其人生“大起”之一。

洪武四年(1371年),其四十六岁的父亲方克勤受朝廷邀请应试为官,担任山东济宁知府,五年时间,成绩斐然,有“循吏”之美称。然陷身冤案,死于非命。这不得不说是方孝孺人生中的“大落”。

此后求学于明初大儒宋濂,获得宋濂极致褒扬,认为其前途不可限量。此又可以称“大起”。宋濂言道:“细占其进修之功,日有异而月不同,仅越四春秋而已英发光著如斯,使后四春秋,则其所至又不知为何如。以近代言之,欧阳少师、苏长公辈姑置未论,自余诸子与之角逐于文艺之场,不识孰为后而孰为先也。予今为此说,人必疑予之过情,后二十余年,当信其为知言,而称许生者非过也。”(《送方生还宁海(并序)》)

或许是宋濂的关系,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接见了二十六岁的方孝孺并试其才,算得上他小小的高光时刻。方孝孺其作《奉试灵芝甘露论》曾言道:“汉家图治策贤良,董子昌言日月光。自笑腐儒千载后,却劳圣主试文章。”可见他当时的精神世界恰是一片“日月光”。

这篇《豫让论》的所作时间不明,但据文章内容大概可以推测是方孝孺学成之后,雄心勃勃之时。此后方孝孺历经了长达十六年的怀才不遇,直到建文元年受建文帝朱允炆重用。但建文朝只有三年寿命,方孝孺紧随着献身于政治理想。

1、

且看文章开头所论: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则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身全而主安。生为名臣,死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简策,斯为美也。苟遇知己,不能扶危为未乱之先,而乃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由君子观之,皆所不取也。”(《豫让论》)

在方孝孺看来,要建立功名、侍奉人主的士人君子,如果有幸运被人主称知己,那就应该竭尽智谋、诚恳劝告人主,使得其祸患消灭于未发生之时,治安保全于未发生动乱之前,既使自己不受损害,也使人主没有危害。如此这般,活着是著名的忠臣,死后是高尚的鬼魂,继而流芳百世,照耀史册,方为完美士人。

方孝孺为一种类型的士人君子下了一个定义,大概被其所侍奉之君王或诸侯称之为知己的这类人,他认为他们为报答人主知遇之恩,应当做到一系列的高水平的成绩。而无法做到这些方面的人,比如不能拯救主人于动乱发生之前,以至于主人失败丧命之后才去献身自尽的人,可以算得上沽名钓誉、迷惑世人的人,这在君子看来,是不足取的。

这段话非常庄严,有一股强大的不可质疑的气势。但是,按照此逻辑,如果我们回想历史上的大人物,会发现符合这一标准的实在寥寥。姜子牙、管仲、孔子、张良、范增、诸葛亮、王安石,这些都可以算作曾经被各自君王非常倚重的人,可以称之为君王“知己”式的人物,但做到“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身全而主安”的恐怕只有姜子牙一个人,管仲大概也可以位列其中,但苏洵的《管仲论》认为他要为齐桓公之后的齐衰形势负责,颇有些争议。

方孝孺为什么有这样的观念?事实上,方孝孺和孔子一样最推崇周朝的制度,对于此后的制度自然是瞧不太上的。他在《基命录序》曾说:“后世人主,祖宗积垒之素,既不若古之人,之以侥取幸而欲守之以智力,縻之以权诈而欲传之以法术,此秦隋以来之君所以陨性偾国(意为丧命亡国)者相属也。数千年间,庶几知商周圣王之用心者,惟汉高文二帝,唐神尧文皇,宋太祖太宗为然。”

显而易见的是,方孝孺用这段话打头阵的目的是为了引出本文的主人公,豫让。就是说出千古名句“士为知己者死”的战国时期著名刺客豫让。

既然方孝孺已经在文章开头对于一类士人君子大加鞭挞,结合豫让的事迹,就能知道方孝孺对豫让是持比较严厉的批评态度的。

他说:“盖尝因而论之。豫让臣事智伯,及赵襄子杀智伯,让为之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义士也。呜呼!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何也?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谓非忠可乎?及观其斩衣三跃,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让应曰:‘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即此而论,让馀徐憾矣。”(《豫让论》)

这段话肯定了豫让为其侍奉的晋国正卿智伯报仇的行为,称其为“忠臣义士”,这也是所谓“愚夫愚妇”都认可的,但是认为豫让在死的方式上却还有不忠的表现。

方孝孺主要举了两个例子。比如,豫让曾在报仇过程中发生“漆身吞炭”的“极端“行为,为的是接近报仇的对象晋国卿族赵氏的家主赵襄子,当时他曾经对朋友说过“我做的事情都特别难,我是想用这种做法使天下后世做臣子而怀有二心的人感到羞愧”的话。

据《史记·刺客列传》记载,他说这句话前,其友还问他:“以子之才,委质而臣事襄子,襄子必近幸子。近幸子,乃为所欲,顾不易邪?何乃残身苦形,欲以求报襄子,不亦难乎!”(《史记·刺客列传》)

方孝孺举这个例子,更多是为了渲染文章,所以他反问说这能说他不忠吗?他认为接下来说的例子就能证明豫让的不忠,当豫让“漆身吞炭”准备在桥边伏击赵襄子,仍然被发现,赵襄子选择宽恕他,并把衣服脱下由他三次“斩衣”来实现他象征性完成刺杀的行为,期间赵襄子还不解地问他,为什么不为中行氏而死,却单单为智伯而死?在侍奉智伯之前,豫让是中行氏的家臣,而豫让回应说:“中行氏像对待一般人一样对待我,所以我就要像一般人那样去报答他;智伯把我当国士对待,所以我就要像国士一样报答他。”

根据《史记·刺客列传》可知,豫让还曾是范氏的家臣。更确切地说,当时豫让说的是:“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不过,对于这样的回应,方孝孺显然是不认同的。

2、

方孝孺似乎抓住了豫让言语中的一个“漏洞”,由此展开反驳,即“段规之事韩康,任章之事魏献,未闻以国士待之也;而规也章也,力劝其主从智伯之请,与之地以骄其志,而速其亡也。郄疵之事智伯,亦未尝以国士待之也;而疵能察韩、魏之情以谏智伯。虽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疵之智谋忠告,已无愧于心也。”(《豫让论》)

段规是当时韩康子的策士,任章是魏恒子(此“魏献”应为“魏恒”)的家臣,方孝孺认为他们都未受到所谓“国士”的待遇,但是他们两个人都曾力劝其主满足智伯的贪欲,以促智伯众叛亲离,使其灭亡。比如面对智伯索取土地,任章曾对魏恒子说:“无故索地,邻国必恐;重欲无厌,天下必惧。君予之地,智伯必骄。骄而轻敌,邻国惧而相亲。以相亲之兵,待轻敌之国,智氏之命不长矣。《周书》日:‘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与之’。君不如与之,以骄智伯。”(《战国策·魏策》)段规也对韩康子说过类似的话。

而智伯家臣郄(xì)疵看透了韩魏的计谋,他也没有受到智伯的“国士”待遇,但依然向智伯提醒这一风险,尽管未被采纳,但也无愧于心。

于是,方孝孺揪住了“国士”一词来反驳豫让,认为豫让所做似乎并不及那些没有被执政者或者家主当作“国士”对待的家臣或策士。尤其是在影响智氏兴衰的关键事件中。

那么,豫让应该怎么才能符合方孝孺眼中的“国士”标准呢:“让既自谓智伯待以国士矣,国士,济国之士也。当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为让者正宜陈力就列,谆谆然而告之曰:‘诸侯大夫各安分地,无相侵夺,古之制也。今无故而取地于人,人不与,而吾之忿心必生;与之,则吾之骄心以起。忿必争,争必败;骄必傲,傲必亡。’谆切恳至,谏不从,再谏之;再谏不从,三谏之;三谏不从,移其伏剑之死,死于是日。伯虽顽冥不灵,感其至诚,庶几复悟。和韩、魏,释赵围,保全智宗,守其祭祀。若然,则让虽死犹生也,岂不胜于斩衣而死乎?让于此时,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国士之报,曾若是乎?智伯既死,而乃不胜血气之悻悻,甘自附于刺客之流,何足道哉?何足道哉?”(《豫让论》)

方孝孺认为,首先,豫让应该像郄疵那样提醒智伯不能掉入向韩魏索取土地的陷阱中,以致韩魏赵三家联合反攻智氏。当然,豫让大概也无法做到这一点,所以方孝孺认为豫让应该至少“三谏之”,并且以死相逼。如此则可能使得智伯克制其行为,最终保全延续智氏的宗族。方孝孺强调豫让在劝谏中死去比起“斩衣而死”要更有价值。但是在紧要关头,豫让似乎一点事情也没有做,而是袖手旁观。犹如春秋战国的大部分时间里,偏远的越国人对于秦人的兴衰毫不关心(这一点存疑)。当智伯死后,才终于抑不住身体的血气,选择成为刺客,这又有什么可以称道呢?方孝孺连说了两遍“何足道哉”,可见他对自己的演算逻辑是相当自信的。

文章的最后一段话则找补了一些:“虽然,以国士而论,豫让固不足以当矣;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觍(tiǎn)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噫!”(《豫让论》)在趋炎附势之小人与国士之间,方孝孺自认为为豫让找到一个比较恰当的位置,不至于过誉,也不会贬低,似乎真正做到了“理中客”。

不过,关于豫让的史料主要出自《史记·刺客列传》,我们可能并不知道豫让更多的信息材料,他到底有没有像郄疵那样尽到提醒的职责,他受到的所谓“国士”待遇具体又指什么,这些可能都是不确定的。假如有更加具体详细的史料传世,无疑更有利于我们解释豫让报仇行为的细致逻辑。

但是,对于意图发出新论的作者而言,这些内容可能缺少更好,对于他们来说,这些都是至关重要的逻辑突破口,是历史“破绽”所在。他们可以利用这些“破绽”发表新论。这在苏轼、苏洵的史论文章中早就有明显案例,前面提到苏洵的《管仲论》,苏轼的《贾谊论》、《晁错论》等也都是典型的例子。

对于这类文章,与其说作者是在论析历史人物,更应该说作者是在表达个人当时的政治观点和态度。毕竟材料本身是残缺的、不完整的,由此得出的结论难免是武断的。既然如此,还不如彻底成为表现个人的舞台,极力运用逻辑技巧、文辞以及个体的现实的政治生活经验,由此至少能博得个才思敏捷、引发时人共鸣的文章美名。

此文便大胆豪放,颇能体现《四库全书总目》评价方孝孺文章“乃纵横豪放,颇出入于东坡、龙川之间”的观点。

我们不妨以此观察方孝孺的政治观点,方孝孺是一个充满“政治理想主义”之人,一如他推崇周朝体制。后来,当他被年轻的建文帝视为知己,以国士礼遇待之时,他们一道发动“建文改制“运动。从修建存古书、圣训的“省躬殿”到为殿内陈设撰写铭文,从改城门名到改官名,以及还有恢复周代的井田制(古代的“土地国有”制度),以促复兴周朝体制。

对此,后来的明学者、画家朱鹭在《建文书法拟》不忿道:“四年之间,今日省州,明日省县;今日并卫,明日并所;今日更官制,明日更勋阶。宫门殿门,名题日新,虽干戈倥偬(kǒng zǒng),日不暇给,而曾不少休。一何扰也!”但对于建文帝、方孝孺等人来说,则可能至关重要。

有趣的是,《豫让论》《深虑论》这两篇方孝孺知名史论文,与他的现实人生际遇可以形成“互文”现象,有互相交错,互相勾连,互相追问,互为注脚之感,引人深思感慨。作为建文帝倚赖的知己,在爆发“靖难之役”之时,方孝孺并没有做到本文提到的“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身全而主安”,反而在朱棣大功告成,建文帝大概自焚的情况下,选择了粗暴地与朱棣对抗的方式,以致激化了双方之间的矛盾,被朱棣赐株连十族,倒有点他所此文中批评的“不胜血气之悻悻”的意思。

唯一值得庆幸的一点可能是,据《明通鉴》记载,在朱棣将攻进皇城之时,方孝孺劝导惊慌的建文帝,说了“即事不济,国君死社稷,正也”之类有骨气的话,这大概也可以算是“已无愧于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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